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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国家地方权力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凡属州级的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人员,均由州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州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州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作为州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的州人大常委会,在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州人民代表大会授予及法律规定的职权,对州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促进全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担负着宪法和法律授予的重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民族与外事侨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行政单位1个: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工人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3人(离休0人,退休73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9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揽人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委会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并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研讨,将全会精神贯穿到人大履职实践中、融入到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各类学习培训中,推动全会精神入心入脑、走深走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严格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就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向州委请示汇报101次,保证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紧紧围绕州委决策部署确定常委会工作任务和重点,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9次、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5次,确保州委安排的重点工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2023年财政决算、2024年预算调整等8项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及时为贯彻落实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民意支撑和制度保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人次,确保党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落实好州委交办的重要事项。按照“七天工作法”“三单制”措施,落实省委王宁书记楚雄调研要求立项分解、州委务虚会任务立项分解等州委交办的3项任务清单;做好常委会领导联系的5个县市、37家重点企业、37项重点项目和7个基层党建联系点工作;积极推进常委会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的6个专班工作,其中要素保障、彝绣特色文化产业和“飞地经济”3个专班工作被州委表扬;认真履行河(湖)长制、林长制副总督察和挂联县市督察责任;统筹推进联系的7个行政村帮扶工作,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2.发挥地方立法作用,在护航改革发展稳定上取得新成效。
坚持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突出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地方立法经验2次在全省交流推广。林下经济促进条例保障推动下的我州创新发展林下经济入选2024年国家林草局第五批《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
健全完善立法制度机制。为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及时推进立法条例修改工作,常委会2次审议立法条例修正草案并报州委审查批准,提请本次代表大会审议。坚持法规草案线上线下征求社会各界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深化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加强对1个省级、6个州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指导,进一步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直通车”作用。
扎实做好年度立法工作。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促进文明行为,提升文明程度,公布施行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坚持立法与普法有机衔接,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刊发权威解读、组织专题宣传宣讲等方式,切实增强颁布施行的宣传效果。聚焦遗址保护和献血工作法制保障需求,开展元谋人遗址保护条例、献血条例的前期立法调研、论证等工作,已报省人大常委会,待评估论证立项。
保障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对全州现行有效的19部法规进行清理,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坚持听取和审议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全年依法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1件,纠正5件;紧扣“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推动全州开展宪法的宣传,组织常委会机关开展宪法进机关、进网络、进社区等系列活动,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3.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上彰显新作为
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使权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工作经验2次在全省人大系统会议上交流,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13篇报告受到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守牢守稳安全发展底线。围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对粮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对现代种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视察。聚焦“稳定核心烟区、稳定优质烟田、稳定烟农队伍”工作,对烟叶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紧扣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用,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对商标法开展执法检查。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市场经营主体发展,对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开展执法检查。聚焦产业强州战略,听取楚雄州全产业链打造“5+6”现代化产业体系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以刚性监督方式助推产业发展。
提升预算决算审查质效。加强预决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听取和审议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23年度州级部门人大预算绩效监督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财政决算、2024年州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专项预算调整方案。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2023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查出问题多、整改任务重的3家州级预算单位开展满意度测评。选取50家州级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用,对触发规则的情况及时作出提醒。健全完善预算审查基层联系点和财政经济专家参与预决算审查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审查专业化水平。
强化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意见精神,加强对政府债务“借、用、管、还”的全过程监管和全口径监督,听取和审议州2023—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对州2023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助力人民生活品质提升。坚持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持续推动绿美楚雄建设。听取和审议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推乡村医疗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救助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开展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专题调研,发挥好在应急管理中的独特作用。开展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专题调研,通过连续三年的监督,助推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州人民。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助推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目标。对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强化耕地保护、提升城乡管理水平。
推进法治楚雄、平安楚雄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开展专题视察,对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水务局、州公积金中心、州供销合作社开展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听取和审议“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国防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听取和审议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监督和支持法院依法行使审判职能。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2件(次),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合理诉求。
不断增强监督实效。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工作评议、质询”等方式开展监督,年内开展了2次专题询问,对5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对3家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在2023年首次开展质询的基础上,年内针对县乡公路管护中路产路权保护不力、日常养护资金落实不到位、治超工作滞后等问题开展了质询,助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我们着力推动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启动专题询问,部分县还探索开展了质询,充分运用了法律赋予的监督方式,进一步增强了监督的刚性约束。
4.加强代表工作,在凝聚合力上实现新提升
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拓展履职平台载体,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努力使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2024年4月,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暨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楚雄召开,我州的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落实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保持了全覆盖。落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对口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系代表的专业领域优势。坚持政情通报制度,及时向代表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60名基层州人大代表、24名乡镇人大主席,批准18名公民列席和旁听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基层州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座谈会3次,召开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共收集整理意见建议61条,并抓好交办督办。
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持续推进全州1212个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建成州人大常委会代表之家,加强网上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线上线下平台。健全代表编组进站工作机制,方便代表进站入室开展活动,推动代表依法履职、联系群众经常化制度化。坚持邀请州人大代表参加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
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理工作信息化水平,及时通过网上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将3件议案和310件建议交州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工委,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加强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对议案和筛选出的26件重点建议交由有关专工委进行全过程督办。督促办理单位制定办理清单、压实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时限,进一步推动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和履职管理。开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执法检查,促进乡镇人大工作规范运行。坚持将代表履职经费依法列入财政预算,提高使用效益。积极推进省人大代表履职平台、选举任免信息服务平台规范运用,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水平。制定出台州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不断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坚持为代表征订《中国人大》《云南人大》和赠阅《楚雄人大》等刊物,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到兰州大学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代表工作能力。
5.聚焦“四个机关”定位,在强化自身建设上塑造新形象
坚持把“四个机关”作为州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到整体把握、一体建设,不断提高能力水平,为持续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常态化开展人大干部履职培训,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效。
着力强化组织和制度建设。加强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工委建设,按照全国人大、省人大的部署,经常委会决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已更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同时提请本次会议决定将民族委员会更名为民族与外事侨务委员会。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强化制度管人、管财、管物,修改完善机关内控制度15项。
着力深化纪律和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深入人心。持续深入推进“清廉楚雄”暨“清廉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纠治“四风”。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面完成“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目标任务,2个案例被选树为全州先进典型。
着力讲好楚雄人大故事。持续加强全州人大系统宣传工作,坚持以正能量传递党的声音、讲好人大故事、展现代表风采,年内在省级以上媒体刊发人大工作宣传稿175篇,其中国家级43篇。不断提高《楚雄人大》、州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采编质量,及时宣传全州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履职的新进展新成效,宣传工作继续保持在全省前列。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把住关口、守好阵地,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组织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参加全省人大系统职工运动会、文艺展演、书画摄影展,取得了优异成绩。
着力密切与各级人大的工作联系。主动争取上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到楚雄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15次。注重加强对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联系、协同和联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推进全州人大工作增合力、提质效。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23,959,372.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81,355.25元,占总收入的98.8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78,017.55元,占总收入的1.1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459,554.98元,下降9.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485,572.53元,下降9.50%,主要原因一是根据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相关要求,严格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经费支出预算;二是2023年单位正常退休8人,2024年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减少;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6,017.55元,增长10.32%,主要原因是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拨入全国、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23,937,309.25元。其中:基本支出19,985,101.84元,占总支出的83.49%;项目支出3,952,207.41元,占总支出的16.5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12,191.42元,下降9.1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40,455.68元,下降8.01%,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正常退休8人,2024年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671,735.74元,下降14.53%,主要原因是根据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方案相关要求,严格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经费支出预算;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85,101.8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726,410.98元,占基本支出的88.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58,690.86元,占基本支出的11.3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52,207.4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85,959.50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检查及议题调研、各委(室)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干部培训、文件资料制作印刷等。
2、人大会议经费支出1,299,920.00元,主要用于召开楚雄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支出、召开常委会会议经费支出。
3、人大监督支出369,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预算绩效监督评价工作。2024年委托第三方对50个州级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监督,向常委会报告了工作情况,推进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有效推动预算单位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4、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支出946,773.91元,主要用于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参与立法、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工作。
5、代表工作支出850,554.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人大代表视察、培训等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81,355.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3%。与上年相比减少2,485,572.53元,下降9.50%,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875,068.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7%。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的支出;召开楚雄州人民代表大会等会议的支出;人大立法、监督、执法检查、代表培训、视察的支出;保障人大代表及常委履职的支出;议题调研支出;地方立法等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政策性增资追加人员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97,942.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2%,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死亡退休人员抚恤金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变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数正常调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2,53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完成年初预算的91.58%。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正常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958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完成年初预算的90.49%。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及住房公积金基数正常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00.00元,决算为707,660.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2,194.08元,增长52.0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247,415.0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96%,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00元,决算为419,571.4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29%,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40,67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5%,完成年初预算的67.7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7,415.04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2.96元,下降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938.00元,下降10.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6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938.00元,下降10.8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7,660.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42,194.08元,增长52.0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247,415.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00元,决算为419,571.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40,67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7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严格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47,415.04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2.96元,下降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38.00元,下降10.8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6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938.00元,下降10.8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因离退休干部服务车已按程序规定划拨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保障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正常开展,2024年7月购置更新1辆商务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保障全国、省、州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工作和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公务用车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人大常委会到我州视察、调研的工作接待;省内外州市人大常委会到我州学习、考察的工作接待,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工作接待,各县(市)人大和基层部门来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8,690.86元,比上年增加53,033.41元,增长2.40%,与上年基本持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3,002,894.25元,其中,流动资产275,096.79元,固定资产2,727,797.4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1,296.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7,172.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542,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1,789.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2,217.9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9,571.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产生的基本支出,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形成的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7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