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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4-0925035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日期: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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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101000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简称州委政法委)是中共楚雄州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决定,对全州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楚雄、法治楚雄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

5.协调指导督促边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跨境犯罪工作合力,强化边境管控,维护边境安全。

6.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州委提出建议。

7.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8.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10.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代管州法学会。

11.完成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州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总要求,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为牵引,以增强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把维护社会政治安全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责任,统筹推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政法领域改革及政法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2023年全州政法工作在州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州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刑事发案数、信访总量“双下降”连续8年未发恶性命案,群众安全感综合满意率97.44%,比2022年提高0.21个百分点,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全省第1名;反邪教工作被中央政法委充分肯定,被公安部通令嘉奖;未成年人犯罪和被害万人比实现“双下降”,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多项工作得到省委领导批示肯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委机构设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人员编制人数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2023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3829472.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19472.30元,占总收入的98.4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5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409.57元,下降0.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0927.23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新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财政追加普法强基补短板项目经费95万元所致;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减少291336.80元,下降58.11%;主要原因是相关单位拨入补助工作经费减少,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4239000.30元。其中:基本支出10797557.68元,占总支出的75.83%;项目支出3441442.62元,占总支出的24.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4655.63元,增长4.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3207.39元,下降0.95%;项目支出增加767863.02元,增长28.72%;主要原因是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财政追加普法强基补短板项目经费95万元,导致项目经费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97557.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818946.54元,占基本支出的90.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8611.14元,占基本支出的9.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41442.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3441442.6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62469.62元,用于平安楚雄建设、综治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新媒体中心运维服务等业务工作;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78973.00元(涉密项目);

3.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00000.00元(涉密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19472.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5%。与上年相比增加280927.23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财政追加工作经费95万元,导致项目经费在上基础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1925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平安楚雄建设、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综治维稳业务开展等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涉密项目)。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8864.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6999.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818.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新调入人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75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0.00元,决算为74280.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9578.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21%,完成年初预算的99.3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决算为1470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79%,完成年初预算的54.4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7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0.00元,支出决算为74280.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5957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决算为147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55.77元,下降0.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83.77元,下降0.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2.00元,下降1.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和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接待上级和县市对口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8611.14元,比上年增加47454.77元,增长5.10%,主要原因一是按工资总额计提的福利费和工会经费增加;二是乡村振兴驻村队员补助标准提高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维、通信、会议、培训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2710014.7元,其中,流动资产317303.48元,固定资产1908688.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84022.8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0061.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3542.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068.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9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078.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97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97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由于省委、省政府2023年2月才安排部署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所需工作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财政追加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经费95万元,导致预决算差异率大。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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