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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19-1126007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州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发文日期: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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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1801000

楚雄州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 楚雄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 2017年度楚雄州财政局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 2017年度楚雄州财政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 名词解释

 

  楚雄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工作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州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州对县市财政管理体制政策,监督和管理预算执行,指导县市财政工作。

2、编制全口径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职责。执行楚雄州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受楚雄州人民政府委托,向楚雄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楚雄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决算;编制州本级部门预算;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经费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负责审核批复州级预算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省对楚雄州的转移支付,制定州对县市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按彩票管理政策、办法和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彩票资金;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地方债发行计划,制定地方有关配套性政策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承担国外贷(赠)款管理有关工作。

4、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州本级预算单位账户开设的审批;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负责办理和监督州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州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州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

6、参与制定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州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州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7、贯彻执行财政支农涉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与项目管理;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州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8、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体系,组织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依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

9、依法管理全州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承担全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会计人才和财政系统干部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10、拟订促进楚雄州金融业务发展的政策;代表楚雄州人民政府联系、协调地方金融机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

11、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监缴州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2、代表楚雄州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楚雄州人民政府以资源性资产、资金投向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所监管州属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措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监督县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3、承担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统筹协调抓征收,收支任务圆满完成。

全州累计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0.3亿元,为人代会通过预算数的101.9 %,比上年增加6.6亿元,增长9%(省口径增长10.4 %;纳入公共预算收入管理的非税收入累计完成30.6亿元,为预算数的108.6%;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248.7亿元,为人代会通过预算数的100.7 %,比上年增加13.2亿元,增长 5.6 %;完成财政八项支出194.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2%。

2、创新机制抓争取,“财政蛋糕”持续做大。

3、多措并举促进度,支持经济平稳发展。

4、奋勇争先创一流,财税收支专项行动出亮点。

5、持续加大“支农”投入,脱贫攻坚迈出坚实步伐。全州共投入扶贫资金118.24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3亿元,比上年增加7.57亿元,增长87%;扶贫融资资金48.4亿元,增长13%;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3.3亿元,增长32%;整合行业部门资金30.46亿元,增长128%(其中:整合涉农资金23.97亿元,增长79%,整合其他行业扶贫资金6.49亿元);健康扶贫资金1.68亿元,教育扶贫资金4.7亿元,社会捐赠扶贫资金3.4亿元,与上年持平。

1、优化结构补短板,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2、着力深化财税改革,财税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3、全面加强财税监管,财税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4、开展学教转作风,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内设科室32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财政局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6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8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281.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11.78万元,占总收入的98%;其他收入25.52万元,占总收入的2%。

与上年对比:2017收入3281.60万元, 2016年总收入3315.91万元,减少了34.31万元,减1%。2017年财政拨款3211.78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3290.39万元,减3%,2017年其他收入69.82万元,2016年其他收入25.52万元,增17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28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6.75万元,占总支出的65%;项目支出1174.85万元,占总支出的35%。  

与上年对比:2017年支出3281.60万元,2016年支出3317.08万元,减35.48万元,减1%,2017年基本支出2106.75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1813.14万元;增加17%,2017年项目支出1174.85万元,2016年项目支出1503.94万元,减2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与上年对比:

办公费53.23万元,上年支出41.51万元;印刷费27.5万元,上年支出28.784万元;咨询费支出19.38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水费3.58万元,上年支出3.23万元;电费19.98万元,上年支出17.24万元;邮电费30.22万元,上年支出29.46万元;物管费28.68万元,上年支出28.83万元;差旅费84.68万元,上年支出70.94万元;维修(护)费205.93万元,上年142.16万元;劳务费45.89万元,上年支出37.88万元;委托业务费137.94万元,上年83.47万元;工会20.03经费万元,上年支出16.5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2.00万元,上年支出59.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9.58万元,上年支出113.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17万元(其中平台用车18万元,发放车改补贴102.17万元),上年支出59.2万元(其中平台用车8.34万元,发放车改补贴50.86万元)

  •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财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总支出1174.85万元,与2016年总支出1503.94万元相比,减少329.09万元,下降22%。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06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594.58万元;

2、2010605:财政国库业务支出22万元;

3、2010607:信息化建设支出146.50万元;

4、2010608:财政委托业务支出28.50万元;

5、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62.32万元;

6、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

7、2130701: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支出77万元;

8、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91.73万元;

9、2136699:其他大中型水库区基金支出2.42万元;

10、2290808:彩票市场调控资金支出2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1.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支出3317.08万元对比,减少35.48万元,主要预算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压缩开支,厉行节约,提高效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96.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业务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7.64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5.61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医疗保险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171.1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管理农、林、水方面的业务费支出 ;

8、住房保障支出121.14万元,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和发放住房补贴的支出;

9、其他支出29.8万元,用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完成预算的1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完成预算的3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1万元,完成预算的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11万元,完成预算的154%。接待费本年支出29.11万元,上年支出33.99万元,减少4.88万元,下降15%。每项接待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批,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和规模,由于加强管理措施得当,我局的公务接待费逐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11.71万元,上年支出23.36万元,减少11.65万元,减50%。我局制定了严格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公务用车,不断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没有公车私用现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88万元,占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1万元,占25%;公务接待费支出29.11万元,占6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88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年内我局一名副局长参加了省财政厅组织的美国学习培训,所有费用由我局承担,上年我局一名副局长参加省级组织的出国培训,费用我局只承担了其中的小部分,所以今年出国费用增加,出国人数与上年比没有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7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局正常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7年为完成财政收支任务相关正常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2.37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0.92万元对比,增加了221.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17年机关正常运行必需的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39.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62万元,固定资产1705.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他资产1705.2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9.84万元,主是办公设备购置和财政一体化系统升级改造。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73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0.1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1.14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名词解释

 1、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2、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楚雄州财政局

                                                         2018年9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1801111



附件【楚雄州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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