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从2019年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为妥善解决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出现的新问题,楚雄市财政局主动作为、尽职担当,认真领会全省财政系统社保费划转财政专户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市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局负责征收州级社会保险费、市本级社会保险费、开发区社会保险费三个级次并同时缴入州人民银行州级金库、市级金库、开发区金库三个金库的特殊情况,积极与州人民银行、税务、人社、开发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后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征缴流程、更正和退费、对账机制、信息化支撑等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楚雄市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的征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