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筹措资金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

日期:2019年01月14日 17:23     来源:    作者:    关注:

姚安县筹措资金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姚安县筹措资金780万元,兑现2018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金。本次提标调整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范围为全县所有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条件的人员及全县所有符合领取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条件的人员。调整后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3元,增幅21%,全县预计需资金780万元。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继2017年省委、省政府增加省级补助标准15元后的再次提高,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关心。同时,对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从而提高养老保障水平起到了引导作用,促进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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