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四举措保障农民工工资落到实处
农民工工资的保障问题一直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个敏感问题。牟定县为确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民工工资落到实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四条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农民工利益得到有力保障。一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实施施工建设前,书面告知施工方,必须按项目中标价的3%在开工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至县社保部门,并将缴纳相关证明材料交到县农开办备案,直到工程建设完成,经过调查核实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并在社保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公示,期满无群众反映方可退款;二是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农民工工资保障条款。在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时,把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相关条款加入其中,明确规定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如半月或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花名册等)是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必备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性;三是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政策宣传。在施工前,组织召开项目区群众政策宣传会议,传达国家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问题的重视,强化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农民工利益落到实处。在施工检查过程中,对参与工程建设的群众进行现场政策宣传,提醒群众按期支取报酬,如有拖欠问题,及时向业主方反映;四是深入群众中调查核实农民工工资到位情况。在工程建设中后期,及时深入到项目区村组群众中,督促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层次进行调查审核,确保不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等有关。如存在施工方强凶耍赖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则由业主方从工程尾款中进行委托支付,直接支付给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