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光禄镇财政所充分发挥职能强化民政资金监管

日期:2018年10月24日 17:09     来源:    作者:    关注:

        姚安县光禄镇强化民政资金监管,完善资金监管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在民政资金拨付使用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资金依法运行,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资金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民政资金申请审批程序,切实加强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动态管理人员调整及停发。
        财政所作为民政资金监管职能单位在接收到下达资金指标文件后及时申请资金用款额度,同时书面通知民政所,要求按时发放,避免民政资金发放延压,滞留问题。在资金拨付中仔细查看民政所提供的发放名册人员情况、发放标准是否与资金下达文件一致,做到资金拨付发放准确无误。全面实现社会化发放,完善实名制管理,每发放一笔资金主动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了解发放情况。

        做到监管好资金同时懂政策,把好资金“出口关”,“实行阳光操作”。财政所人员在监管好民政资金的同时认真研读各类民政资金管理办法,向民政所了解各类民政资金发放对象,遇到来访群众及时宣传讲解,重点是民政对象如何界定,补贴项目及标准,资金发放程序及时限等,特别是涉及困难群体切身利益的政策细心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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