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财政局“123”工作机制推动预算执行提质增效

日期:2023年08月02日 09:37     来源:    作者:    关注:

楚雄州财政局大力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锚定“一个目标”、压实“两个责任”、抓牢“三项措施”,深入开展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提效能专项行动,推动预算执行提质增效。
    锚定“一个目标”。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财经纪律执行更加严格、政策落实更加及时、财政运行更加高效、资金管理更加精准”目标,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改革。
压实“两个责任”。扛实专项行动牵头责任,扎实做好专项行动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同时压紧压实各县(市)财政部门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使用主体责任,强化财政资金拨付、下达管理,按要求开展专项资金迟拨化解,用好盘活存量资金。
    抓牢“三项措施”。一是“效率”当头,加快专项资金拨付和下达。加强本级项目预算资金的下达和管理,制定上级补助资金下达管理办法,要求本级预算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必须在同级人大批复预算后的30日和60日内完成下达。建立财政专项资金拨付进度月报制度,对本级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实现全流程监控,确保各级各类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二是“盘活”为要,抓牢单位资金管理和统筹。按照全口径预算要求,督促各预算单位依法依规将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和非财政拨款收入全额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编报、批复。开展对各预算单位非财政拨款资金清理工作,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一律不安排支出,不断加强财政拨款资金与非财政拨款资金的统筹管理。建立结余结转资金按季清理制度,严控单位资金和财政资金结余结转规模,财政结余资金和年度超时收入全部调入公共预算,不断盘活存量资金。三是“责任”拖底,紧盯迟拨缓拨专项资金化解。组织各县市财政局开展迟拨、缓拨财政专项资金自检自查并形成资金台账,因地制宜制定迟拨缓拨财政专项资金化解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压牢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利用动态监测预警,督促各县市财政局按时化解迟拨缓拨专项资金,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提升财政工作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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