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7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日期:2022年05月24日 14:01     来源:    作者:李春红    关注: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全州从今年7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新的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1年的每人每月6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1年的每人每年477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343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21年的每人每月85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10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执行一档每人每月835元、二档每人每月418元、三档每人每月251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执行一档每人每月151元、二档每人每月88元、三档每人每月50元。集中养育儿童生活保障标准从2021年的每人每月19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90元,散居孤儿生活保障标准从2021年的每人每月12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90元。

截至2022年5月,州级财政累计下达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补助资金4.5亿元,切实保障全州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社保科  李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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