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以改革为动力 激财政发展活力

日期:2021年06月24日 10:14     来源:    作者:    关注:

      楚雄州财政:以改革为动力 激财政发展活力

   2021年,楚雄州财政局切实履职尽责、加大改革力度、提升改革质量,使财税政策制定、制度安排设计、管理方式方法等更加符合现代财政治理的要求,从四个方面着力,使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以清单推进改革,压实改革的主体责任。结合云南省财政厅和州委2021年改革任务清单,州财政局制发了2021年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清单共计124项,其中主责事项91项,配合事项30项,重要改革试点台账3项。主责事项中,按照涉改领域和事项内容,分为“财政体制改革”14项,包括各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分配体系等;“预算制度改革”3项,包括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等;“税收制度改革”2项,包括完善支持财源建设相关政策;“健全财政政策体系”18项,包括“三保”实施方案和细则等;“财政运行效率”5项,包括修订楚雄州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强化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管理等;“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14项,包括年度党建目标工作、党建相关方案和要点制定等;“重点推进工作”35项,包括加强信息公开、完善各类管理制度或办法等,通过清单式管理,压实各科室、各县市财政部门的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主体责任。

  二、以制度强化管理,完善现代财税体制机制。结合今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州财政局对标财税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多措并举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约束财政管理行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牵头重新修订《楚雄彝族自治州州级财政预算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审批行为;二是新发展阶段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结合现阶段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楚雄州实际并结合省级《意见》,草拟《关于加快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和《关于完善州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出台后将对我州在加强预算管理、协同高效,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加强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推动财政更可持续方面起极大地促进作用。

  三、以均衡为目标,建立权责对等的财政体制。扎实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激励增效的财政关系。一是出台了《楚雄州州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主要按照“对现有专项支出进行清理→压缩归并(撤销一批、压减一批、归并一批、下放一批、调整一批)→形成事权和支出责任对等的转移支付分类(扩大一般、压缩专项)”的分配思路,进一步明确州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等。二是收入划分方面,执行中央、省级收入划分方案,州级未对下级收入进行再次分配,除中央、省以外,全额归县级所有。

  四、以绩效为导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以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为重点,研究、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同步,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紧密结合,真正实现我州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二是开展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在省级建立普遍适用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的基础上,初步建立楚雄州预算绩效共性指标体系和分行业、分领域的个性指标体系。三是继续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夯实绩效管理工作基础。根据省州出台的制度和办法,全面落实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申报同步,同时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同步推进绩效目标管理。四是突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根据《楚雄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各部门编制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对预算执行中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偏。五是继续开展绩效评价管理。一方面组织州级预算单位对2020年州级财政安排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州财政局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机制,选取重点民生支出项目和部分州级部门开展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六是探索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加快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结果应用机制。七是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培训。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增强预算绩效意识,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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