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四举措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
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楚雄州认真梳理工作情况,对症下药,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改革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压实责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实监管部门和企业改革主体责任,各监管部门抓好统筹协调、组织推动、指导督促,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难点问题。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分工明确、上下贯通、逐级负责的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方案、抓督办,促进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见成效。对任务不能如期完成,对楚雄州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二、分类研究,一企一策,综合施策。各县市和国有企业对改制企业进行逐个分析梳理,加强与税务、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专班专人专项强力高位推进。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推进企业改制或出清。认真做好改制过程中维稳工作,进行风险因素评估,做到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三、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克期完成。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提高认识,攻坚克难,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
四、健全机制,明确专人,加强沟通。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加强推进全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调度管理,建立信息采集、报送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客观、准确、全面反映改革推进情况。牵头部门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对改革进展情况进行小结,改革工作完成后形成工作总结。
截至目前,全州未完成公司制改革企业16户,其中州属企业2户,占12.5%,市县属企业14户,占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