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岩水电站云南省水资源费征收取得实质性突破 楚雄州获得第一笔跨省水资源费分成收入

日期:2020年12月28日 12:03     来源:    作者:    关注:

 2020年12月25日,观音岩水电站云南省第一笔水资源费8166万元顺利缴入地方财政金库,标志着观音岩水电站云南省水资源费征收取得实质性突破。楚雄州按30.87%分成比例,获得观音岩水电站第一笔跨省水资源费分成收入2521万元,其中:州本级840万元,大姚县1051万元、永仁县630万元。
    观音岩水电站地处云南省华坪县石龙坝镇临江坪村与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干坪子组交界处,装机容量3000MW,电站淹没、枢纽工程占地影响及相关税费利益分配涉及云南省楚雄州永仁县、大姚县,丽江市华坪县、永胜县,大理州宾川县,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和西区。电站于2014年10月25日成功下闸蓄水,2014年12月20日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16年5月27日全部机组投产发电。为做好观音岩水电站水资源费分成及征收问题,我州多次联合丽江市、大理州与四川省攀枝花市协商,但两省分歧较大,未能就水资源费分成达成统一意见,企业应缴纳的水资源费一直未征收入库。
    今年以来,楚雄州财政局、水务局、税务局主动作为,加强向省级主管部门汇报反映。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税务局高度重视,多次实地调研和协调征收。2020年12月16日,云南省财政厅发出了《关于开展向大唐观音岩水电站预征收水资源费工作的函》,委托省水利厅按我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和电站实际发电量计算应缴水资源费的95.59%,向观音岩水电站预征缴自该电站投产发电以来的水资源费,并做好后期征管工作。2020年12月24日,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水利厅、楚雄州财政局、丽江市财政局到大唐观音岩水电站现场征收水资源费。根据企业资金调度情况和历年欠费情况,对观音岩水电站自投产发电以来至2016年8月水资源费进行清算预征收,按我省预征收95.59%的比例,征缴了观音岩水电站我省第一笔水资源费8166万元。
    下步工作中,楚雄州将积极配合做好观音岩水电站省际税费分成协商,加强水资源费后期征缴清算工作。同时,加快推进乌东德水电站跨省水资源费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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