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财政部门三举措激发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活力

日期:2020年09月18日 16:18     来源:    作者:    关注:

 楚雄州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办事服务体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改善营商环境,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一是降低从业准入门槛。对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再设置硬性条件,将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条件从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拓宽为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人员。目前,全州共有38家代理记账机构,注册资金1570万元,服务客户1194家,会计从业人员178人。二是优化办事服务体验。取消了申请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材料中的各项证明,由有关人员出具书面承诺即可;压缩代理记账审批时限,在国务院规定的“证照分离”改革代理记账资格审批时限压缩到1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将审批时限压缩到10个工作日。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由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按“双随机、一公开”开展联动检查,构建财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的联合监管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明确市场监管部门配合财政等相关部门依法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并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云南)进行公示;明确税务部门负责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报税人员和零申报企业执行国家税收政策进行税收执法检查;明确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以及专职从业人员出具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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