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政策落实工作

日期:2020年02月06日 22:13     来源:    作者:    关注:

  2月3日,州财政局召开2020年第一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及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精神;听取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局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疫情仍处于扩散阶段,形势复杂严峻。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具体体现,始终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立足财政部门职责,加强统筹谋划,切实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联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防治经费保障和各项政策落实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防治各项工作;二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确保我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和政策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等有关政策要求,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努力做到工作部署更细致、政策考虑更周全、资金安排更科学。截至2月4日11:00,全州各级财政已安排疫情防控经费4,324.3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08.07万元(包括基本公共卫生用于疫情防控经费1,308.07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70万元、州级财政补助951.44万元、县级财政补助1,094.8万元),预拨13家医疗机构医保基金1,230万元。支持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医疗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三是做好州级部门经费保障,确保部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积极主动履职,加强与州级预算部门的沟通对接,认真了解掌握部门资金需求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资金拨付使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依规保障部门运转和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四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更不得出现推诿扯皮和“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五是用好用活各项财政政策,打通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要求,明确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保障防控物资及时到位,疫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六是扎实做好局机关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要压实责任,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好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干部职工及家属的关心关爱工作,及时精准掌握干部职工及家属的流动去向和健康状况,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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