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05月03日 00:00 来源: 作者:董成平 关注:次
为缓解农村妇女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国家从2011年开始,向农村患有乳腺癌、宫颈癌的贫困妇女发放治疗补助金,资金由国家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近日,省财政下达我州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治疗补助经费18.1万元,用于补助楚雄市和禄丰县共53名患病妇女的医疗费用,并被省财政厅纳入2013年跟踪评审项目范围。(行政政法科 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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