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12月30日 00:00 来源: 作者:董成平 关注:次
近日,国家再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由原来小学500∕生·年和初中700∕生·年,提高到小学560∕生·年和初中760∕生·年。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学校信息技术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开支,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为确保中央提标资金及时拨付,我州已将提标中央资金982.92万元及时下拨各县市,确保资金发挥效益,保证全州学校正常运转。
(教科文科梁勇)
上一条:我州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省州专家验收 下一条:禄丰恐龙化石产地保护获中央补助资金1222万元
【关闭】
==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省内州市政府网站==
==全国自治州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