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公用经费达到4000元生.年

日期:2014年07月14日 00:00     来源:    作者:董成平    关注:

为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切实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央、省的统一部署,2014年全省特殊学校学生公用经费从760元∕生.年提高到4000元∕生.年。提高部分将主要用于康复设备配备、特教和康复专业培训、特教会议交流、残奥和特奥体育运动等。目前,提高部分中央和省级资金320.62万元,已全部下达各县市和学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标准要达到4000元∕生.年,2016年要达到6000元∕生.年,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高,目前标准高于6000元∕生.年的地区不得下调。(教科文科梁勇)

上一条:我局五举措推进争取项目资金工作
下一条:我局召开财政局长座谈会学习传达全省财政局长会议精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