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14年起,国家大幅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一是继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学生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40元,小学、初中从2013年560元∕生.年和760元∕生.年,提高到600元∕生.年和800元∕生.年。二是在提高基准定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按照200元∕生.年标准核定,切实解决寄宿制学校运转困难的问题。三是特殊学校学生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公用经费从2013年的760元∕生.年提高到今年的4000元∕生.年。(教科文科梁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