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水资源费征管力度,促进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和规范管理,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州自2012年开始,由州财政、水务组成联合稽查组,分3年对10县市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稽查,到2014年7月基本完成。
通过专项稽查,规范了水资源费依法征收管理,避免了随意减征、缓征、免征等问题,做到了应收尽收。2011年全州(州级和县级部分,下同)完成水资源费收入106万元;2012年完成水资源费收入226万元,增长113%;2013年完成水资源费收入1,311万元,增长480%;2014年1—8月完成水资源费收入872万元,同比增长118%。(征管科 吴文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