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采取“123”的工作方法和步骤,深入推进专项整治,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
“1”即做到一个分解:及时制定下发了《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分解州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涉及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到科室,责任到人,并纳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2”即制定两个方案:制定下发了《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坚决整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和《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坚决整治“三公”经费支出过大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对涉及任务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实行联络人制度,做到坚持不懈。
“3”即明确三条措施:一是加强对预算资金、项目资金和非税收入的管理;二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对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管理、违反财经纪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做好群众对执行财经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等问题举报的核实查处力度。(监督检查科王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