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年12月09日 00:00 来源: 作者:admin 关注:次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开展,我州今年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30元提高到35元,其中:中央财政人均补助28元、省级财政人均补助3.5元、州县财政人均配套3.5元,截至11月底,州级财政已累计下达县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资金6538万元,全力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保科李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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