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楚雄州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要求,积极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一是严格预算执行和统计监测。坚决贯彻执行厉行节约要求,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坚持按季度统计、监测和分析“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确保“三公”经费支出规范透明。二是加强管理制度建设。结合《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认真研究制定我州配套政策,代州委、州政府拟定了《州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州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草拟了《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与相关部门联合转发省级《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因公出访毗邻国家和应邀赴台经费管理规定》,扎紧制度的“笼子”。三是健全督促检查通报机制。建立以审计部门为主、财政部门协同、预算单位覆盖的督促检查机制,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其类别、规模、结构、标准及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进行评价,同时,对“三公”经费支出超过上年数的单位及不按时报送《厉行节约指标统计表》的单位进行通报。四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关于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要求,制定了《楚雄州财政局坚决整治“三公”经费支出过大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严控行政成本和“三公”经费支出。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州“三公经费”下降24.9%,其中:公务接待经费下降26%、公务用车购置经费下降64%、公务用车运行经费下降5.3%、因公出境经费下降41%,实现了只减不增的目标,与此同时,会议费、培训费、庆典费分别下降17.3%、11.5%、38.3%,全州厉行节约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楚雄州财政局阙亚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