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5月01日 00:00 来源: 作者:admin 关注:次
为深入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我州根据中央和省部署,将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35元提高到40元,其中:中央财政人均补助32元、省级财政人均补助4元、州县财政人均配套4元。截至4月底,已累计下达10县市201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资金9096.8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628万元,占应补助资金的87%;省级财政补助981万元,占应补助资金的90%;州级财政补助487.87万元,占应补助资金的100%。(社保科 李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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