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7月08日 00:00 来源: 作者:admin 关注:次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州自今年3月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以来,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州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建立按季定期清理制度,严格按照政策做好财政资金收回使用工作。截至6月底,全州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32.2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资金4.6亿元,包括州本级0.6亿元、县市级4亿元,对盘活收回的财政资金,现正在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重新调剂安排使用,以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发挥使用效益。(预算科王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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