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07月16日 00:00 来源: 作者:admin 关注:次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正常运转,截至目前,全州累计筹措下达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21162.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060.41万元、省级资金4102.37万元,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特殊教育学校每生每年4000元。同时,中央和省对寄宿制学校按每生每年200元核拨公用经费,对农村小学不足100人的学校及教学点,10人以上按照100人补给公用经费差额,10人以下按照30人补给公用经费差额。(教科文科梁勇)
上一条:我州举办财政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 下一条:我州筹资400余万元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工资
【关闭】
==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省内州市政府网站==
==全国自治州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