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筹资460余万元提高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日期:2015年08月24日 00:00     来源:    作者:admin    关注:

为缓解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和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问题,我省自2015年1月1日起,将出国参战民兵民工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120元,对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按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为落实好提标政策,我州在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67.05万元的基础上,又从州级收回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中安排294.74万元,确保全州821名参战民兵民工和1617名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的及时足额发放。(社保科李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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