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年10月07日 00:00 来源: 作者:admin 关注:次
为解决好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财政奖励实施暂行办法》和工作开展情况,近日,省级下达我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中央奖励资金2,264万元,其中:开展试点奖励1,600万元,接收随迁子女664万元,重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集中力量解决城市学校“大班额”等突出问题,并对符合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就读,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教科文科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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