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日期:2021年09月14日 16:51     来源:    作者:    关注: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云财监〔2021〕15号)精神,切实加强会计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整顿会计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现将2021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检查对象公示如下:

一、列入检查单位

楚雄州干休所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三)《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四)《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五)《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六)其他财政监督执法相关政策文件

三、检查内容

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会计核算不实,特别是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失效;骗取套取、挪用、侵占、浪费国家财政补助资金;违规使用发票;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贯彻执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关注会计核算的标准化、信息化,内控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重点检查2020年度会计信息情况,根据检查需要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四、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7天,2021年9月14日至9月21日。

联系人:倪浩

联系电话: 0878-3123526

电子邮箱:1223398463@qq.com

 

                        楚雄州财政局

                       2021年9月13日


 

上一条:楚雄州商务局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拟纳入2021年州级稳增长电子商务销售奖励企业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报送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