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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0年11月25日 17:26     来源:    作者:    关注:

财政局:
   为促进全州社会公益事业协调发展,按照《云南省彩票专项公益金管理办法》(云财综〔2019〕55号)文件规定,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全省社会公益事业的通知》(云财综〔2020〕24号),现将2020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达你县(市)2020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符合彩票专项公益金使用范围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该项资金安排使用时,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96099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二、该资金由县(市)财政局统筹用于辖区内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不得用于平衡预算。
  三、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收到资金后,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安排支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涉及政府采购的支出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
  四、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加强彩票专项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切实提高彩票专项公益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五、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做好项目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将项目开展情况、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送州财政局。项目主管部门要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于弄虚作假,采取虚报、多报等方式骗取专项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六、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应做好宣传公告工作。彩票专项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者社会公益活动,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云南省彩票专项公益金资助”专用标识。
  七、请各县(市)财政局抓紧做好项目批复、实施工作,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项目备案表上报州财政局综合科。

  附件:1.楚雄州下达2020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公益事业资金分配表
        2.2020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楚雄州财政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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