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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调整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日期:2020年03月17日 10:14     来源:    作者:    关注:

 

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调整提前下达2020年

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市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关于调整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综〔20204)要求现对提前下达 20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指标作出调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按调整后的指标和绩效目标 (详见附件1和附件2)下达2020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数额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列入“513转移性支出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二、各县市使用该资金时按用途分别填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2210103“棚户区改造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三、提前下达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暂不调整。其他事宜仍按《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综〔201936)执行。

 

附件:1. 调整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表

2. 调整提前下达2020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绩效目标表

 

 

                             楚雄州财政局

                            2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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