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三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县财政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20年第三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云财整合〔2019〕33号),现将2020年第三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2721万元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资金统筹用于精准扶贫,此款请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相应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转移性支出”。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资金。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资金下达后,贫困县详细记录指标来源,根据县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
一、贫困县要围绕现行脱贫标准,提高脱贫质量,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内安排支出。
二、贫困县要根据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按照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第三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下达表
楚雄州财政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