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八批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南华、大姚县财政局: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19年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楚政通〔2019〕10号),经报请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准,现从2019年度州级财政“脱贫攻坚专项资金”预算中,下达2019年第八批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详见附表)给你们,统筹用于精准扶贫。收入列入2019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政府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2019年“21305·扶贫”,“项级”科目根据具体实施项目确定。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513·转移性支出”。
各县要围绕现行脱贫标准,提高脱贫质量,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根据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及时将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按照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楚雄州2019年第八批脱贫攻坚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楚雄州财政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