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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4、根据授权,对县(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局党组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将党的建设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坚持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召开2023年全州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会议暨自然资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二是全面系统提升全州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共召开党组会16次,党组扩大会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警示教育大会3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场次,“三会一课”54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举办了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业务培训4期,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到延安开展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2期。三是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精准制定年度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深入开展2023年自然资源重点工作“三个十”“百日攻坚行动”,推动落实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四是强化“清廉”建设,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60份、家风助廉承诺书48份,开展提醒谈话130余人次,对标以“小”见严纠“四风”负面清单,认真查找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问题19个,制定整改措施31条,按图施工,对账销号。五是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抓好优秀年轻干部、关键岗位人才培养配备,深入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调整任用州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13人,交流轮岗2人,公务员职级晋升6人,公务员遴选转任2人,事业单位招录2人。配齐配强县市自然资源局科级领导干部,提拔9人,平职交流调入12人,调出6人。
(二)全面落实耕地用途管制
1.严格落实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2023年国家下达我州2021-2022年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恢复任务9.8674万亩,经过排查确定整改任务面积为8.8044万亩。经省级审核后报自然资源部确认,全州整改完成面积9.7570万亩,整改完成比例110.82%,排名全省第1位。在省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中,楚雄州考核排名居全省第2名。
2.扎实推进补充耕地三年攻坚行动。一是截止至9月13日,入库项目153个,产生耕地数量指标1286.4480亩,水田规模指标18623.6580亩,粮食产能指标221.5949万公斤。二是楚雄州耕地后备资源国家调查评价成果、省级补充空间划定成果已启用,划定耕地补充空间面积89.72 万亩,国家库的耕地后备资源22.97 万亩,全州耕地后备资源合计为112.69 万亩。
(三)全面推进州、市、县、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一是统筹推进全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信息化建设。《楚雄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上报省政府等待审批;各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州级审议;统筹谋划布局国家、省、州、县重点项目12292个;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正在开展;二是三年(2021—2023)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总数926个已全部完成规划成果编制,完成县级审批926个,批复完成率94.5%,已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批复率80%以上的工作任务,综合排名全省第3位。
(四)全面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1.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截至目前,全州上报各类建设用地报件75件,面积达3.4万亩,获批38件,面积达2.2万亩;列入2023年省级重大项目887个,已保障777个,保障率87.60%,位居全省第1位,列入州级重点项目480个,已保障404个,保障率为86.21%;省级批准用地组卷平均用时98个工作日,比全省平均组卷用时少138个工作日,为用时最少的州市;楚雄州用地报件质量综合评分87.25分,排名全省第1位;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55宗,面积达32680亩,合同收取土地出让金11.6009亿元;供应房地产用地1281.2835亩,合同收取土地出让金6.9859亿元。
2.增减挂钩工作压茬推进。武定县2020年跨省调剂任务2109亩,实施的9个项目已通过省级验收并下达验收意见,产生指标2659亩,超额完成了2020年跨省调剂任务,2023年到账增减挂钩跨省调剂资金1.43亿元。禄丰市10个新建项目已经通过州级初验,并报省级进行终验。
(五)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完成情况。我州2009—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总计4.53万亩,2023年省级下达我州处置任务1.359万亩,完成处置3.3万亩,完成年度处置任务的242%,处置率排名全省第1位。2023年全州闲置土地任务基数4399.82亩,省级下达年度处置任务1539.94亩,已完成处置2059.689亩,处置率46.81%,完成年度处置任务的133.75%,排名全省第4位。
2.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情况。制定实施了《楚雄州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和《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指引〉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不定期召开楚雄州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推进会,以楚雄高新区和禄丰园区作为试点,4个省级以上园区开展“标准地”出让相关工作。截至目前,以“标准地”方式出让土地2宗面积260.84亩(高新区1宗、禄丰产业园区1宗)。
(六)全面服务保障民生工作
1.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18年至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拨付1.94亿元,省级财政资金拨付4222.36万元,已全部落实。完成了2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前期工作,5个项目正在野外施工;组织技术专家对7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楚雄、大姚、永仁3县市提前转移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群众4起、45人;共排查849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共发现存在问题290条,已全部移交整改。
2.其他服务保障工作。一是我州10个县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新成果已全部向自然资源部完成汇交。二是加强国土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楚雄州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维护服务和测量标志普查工作,预计经济效益可达2000万元。三是楚雄市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省级试点工作成效显著,楚雄州代表队在首届云南省不动产登记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三等奖和个人综合一等奖和个人优秀二等奖的好成绩。四是妥善处理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东客运站片区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和州游泳馆资产处置及土地储备工作。
(七)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一是修编完善全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我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县市级规划已全部发布实施。二是绿色矿山建设工作。2023年我州申报绿色矿山2家,正进行州级审查。三是加快过期矿业权清理及分类处置。全州共484个矿业权,有效期内矿业权250个,有效期率51.7%,已达到省厅要求。四是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4个清单”管控率100%,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整改率100%,重大事故隐患3个,已整改完成2个。
(八)全面推动生态保护修复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方面。我州共需修复历史遗留矿山图斑394个,累计完成修复图斑319个,总任务完成率80.96%。我州组织申报的《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修复区楚雄州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经过省级审查获批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涉及武定县、元谋县、大姚县,拟修复图斑58个,矿山34座,生态修复面积166.8993公顷,获得省级补助资金2000万元。
(九)全面加大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和执法监督工作力度
1.高位推进自然资源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工作。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及历年“挂账”问题1304个,完成整改1296个,完成率99.4%。2020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我州问题28个,完成率100%。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我州问题219个,完成整改170个,完成率77.6%。2022年自然资源督察发现我州问题41个,完成整改26个,重点督办问题正在整改中。2023年自然资源督察发现我州问题74个,已完成16个问题整改,整改完成率21.63%。
2.高位推进土地卫片执法工作。2020年至2022年,自然资源部下发的经核实违法图斑5148个,面积32526.28亩,占耕面积11828.44亩,截至目前未整改图斑3011个,面积12001.32亩,占耕面积3808.16亩,占基本农田面积1863.54亩。截至2023年10月31日,自然资源部下发楚雄州2023年土地卫片图斑4620个,外业已核查图斑4619个,内业已上报图斑4166个,涉及违法图斑1362个,面积7206.76亩,占耕面积2149.1亩,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55.04亩。根据国家、省卫片政策扣减后,全州违法占耕问责面积162.13亩,违法占耕问责比例4.38%,为全省最低比例。组织了楚雄州2023年度自然资源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暨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培训班(共两期),87人取得行政执法证,全州土地执法力量得到显著提升。
3.全面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2022年,自然资源部下发楚雄州疑似农村乱占耕地图斑11.88万个,现已完成摸排填报11.87万个,完成率99.93%;2022年自然资源部下发武定县图斑1.47万个,现已全部完成外业摸排、系统填报及内业审核工作;武定县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需整改2508宗,已完成整改1273宗。2022年全州土地卫片涉及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服务类的疑似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233个,已完成整改103个;已将2022年947个土地卫片执法“非粮化”违法图斑和107个卫片疑似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图斑移交给农业农村部门。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发现并上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389宗,面积823.5亩(占耕面积532.67亩,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67.21亩),已完成整改202宗,面积479.35亩(占耕面积326.79亩,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84.05亩),未整改187宗,面积344.14亩(占耕面积205.88亩,占永久基本农田面积83.15亩),图斑面积整改率58.21%。
4.组织开展矿产资源“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截至9月27日,全州共组织巡查518次,出动巡查人员1767人次,出动车辆557辆次,下发疑似违法图斑362个,开展疑似违法图斑外业核查344个,立案查处31起,共处罚款67.3968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804867万元,没收非法采出矿产品6989吨,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5件。及时将武定县工业园区禄金新型工业片区非法开采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根据《楚雄州公安局工作专报》(第38期),该案件已成功侦破,非法开采高岭土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逮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督查办公室、综合科、法规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乡规划科、行政审批科、耕地保护监督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矿业权管理科、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储量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国土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执法监督科、财务科、监督协调科、组织人事科(党总支办公室)、土地储备中心、自然资源规划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我单位2023年新招考录用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调入行政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51775433.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775433.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2217271.83元,增长283.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2574899.83元,增长287.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事业收入增加0元;经营收入增加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其他收入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0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1775433.40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5422.50元,占总支出的9.11%;项目支出137950010.90元,占总支出的90.89%;上缴上级支出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2267671.83元,增长284.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37324.31元,增长6.45%;项目支出增加111430347.52元,增长420.1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经营支出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0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25422.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91223.56元,占基本支出的89.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86021.95元,占基本支出的8.58%,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48176.99元,占基本支出的1.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950010.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00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示范创建补助经费30000.00元;2023年元谋县平田等5个乡(镇)华竹等15个村土地整治入库指标建设成本(第一批)经费30000000.00元;楚雄州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经费500000.00元;楚雄州补充耕地三年攻坚行动项目成本费用资金90000000.00元;卫星调查国土调查确权登记专项经费4179992.19元;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班工作经费200000.00元;土地矿产耕地类专项经费3582301.20元;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949500.00元;2023年云南省卫片执法补助经费990178.75元;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中心建设资金1365100.00元;2022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第一批)资金298500.00元;2020年度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第二批)88820.00元;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137718.71元;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49180.00元;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实验项目(2023年)资金5575028.38元;2021年度楚雄州地质灾害普适性监测预警建设项目经费3691.6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775433.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2267671.83元,增长284.17%,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00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4924.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693370.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0624171.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支出;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8649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51803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地质防治灾害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8548.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248176.9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34%,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98777.0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80%,完成年初预算的9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1594.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6%,完成年初预算的71.9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594.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21594.5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8548.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248176.9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34%,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98777.0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80%,完成年初预算的9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1594.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6%,完成年初预算的71.9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594.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21594.5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认真进行厉行节约思想,节约接待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25403.31元,增长157.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加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48176.99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5819.65元,减少31.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594.50元,增长115.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2023年自然资源事务培训增加,卫片执法、农村乱占耕地检查次数增多,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增幅较大。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购置车辆原因是原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长期维修使用费用较高。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4198.94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2359.90元,增长21.3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人数增加,2023年新招考录用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调入行政人员2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行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总额23071369.74元,其中,流动资产5144077.98元,固定资产(净值)15877291.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2050000.04元,其他资产(净值)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89783.4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6220.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19341085.06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59073.00元;报废报损资产36项,账面原值13541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05.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99256.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97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19466.2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