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村供水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提出全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定,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承担州委、州政府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
11.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开发利用工作。
12.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处跨县市水事纠纷和行政区域内重大水事纠纷,协调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水利科技推广应用。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今年以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帮助下,全州水务系统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党建引领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州水利改革发展实现了新突破。
1.强化党建引领,机关党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举办全州水务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州级水务系统党员开展集中学习121场次。二是扛稳压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27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事项41项,听取班子成员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6次。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各基层党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06次、支委会132次、讲党课57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2次。四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统筹做好阵地管理、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等工作。五是持续开展“清廉水利”机关建设,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次,组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18次,到州反腐倡廉基地参观接受警示教育54人次,签订《家庭助廉倡议书》59份。
2.强化项目建设,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2023年全州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17.75亿元(含滇中引水),完成投资绝对数位居全省第1位。一是抓实项目前期。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国水科院完成了小石门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评估工作,为早日开工打下坚实基础。楚雄中石坝水库扩建工程、禄丰罗申河水库工程等重点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二是抓实项目进度。元谋县姜驿乡提水工程等项目实现开工建设,34件在建重点水源工程已全面完工13件;滇中引水工程楚雄段完成投资145.46亿元,占计划的51.29%,其中一期完成投资121.15亿元、二期完成投资24.31亿元。三是抓实资金争取。争取到州级以上投资计划9.53亿元;申报2023年专债资金项目4件,争取专债资金4.9亿元。
3.强化指标管控,水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下达楚雄州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等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年度各项任务均已完成。二是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完成楚雄州“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在巩固9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成果的基础上,完成武定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完成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复核修订,实现全州373户年取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服务业和工业取用水户用水计划全覆盖。三是加强水资源监管。完成47个取水监测计量设施安装,并接入省级平台;扎实开展水资源费征收专项整治行动,1—12月,全州共计征收水资源费3941.36万元;强化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完成全州25个县级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地2023年度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排查地下取水口4852口,封堵违规取水井166口,完善取水手续36个。四是加强生态流量保障,制定了金沙江(楚雄部分)流域、龙川江流域、万马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及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推进重要河湖水量分配,加强中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有力保障了两大水系干流、主要支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4.强化供水保障,水利惠民生取得新的成效。一是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元谋县8.6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已完成投资2.4亿元,占投资任务3.6亿元的66.6%。积极开展7县市农业综合水价改革验收,11月底前完成自验,水务部门负责的8.41万亩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二是加快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楚雄州共有331件工程列入全省建设计划,县市到位资本金5292万元,到位率100%。截至目前,已开工327件,占计划数的98.79%;完工303件,完工率91.54%。三是加快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全州共有6个县市纳入云南省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截至目前,全州开工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20件,完成投资2.51亿元。
5.强化监测调度,水旱灾害防御夺取新的胜利。一是落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发布预警信息30415条,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演练2511场次,水库防汛应急抢险演练29场次、覆盖水库902座,江河洪水防御应急演练12场次、覆盖河流120条,组织修订完成1374座建成水库、34件在建水库汛期应急预案,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2次、Ⅲ级应急响应1次。二是全力抓好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水库、水电站、堤防、水闸、在建水利工程、山洪灾害易发点5678处,发现并整改消除隐患1148个。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抗旱减灾各项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开展抗旱减灾工作。今年以来,青山嘴水库已向元谋县调水800.3万立方米,有力保障了农业灌溉用水需求。累计完成抗旱浇灌面积30万亩,投入抗旱人数59753人、抗旱资金2783.7万元、抗旱设备9609台套,累计解决15.26万人受旱人口、8.5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问题。四是高位推动库塘安全蓄水,出台《楚雄州2023年库塘增蓄十条措施》,多措并举增加蓄水。截至12月18日,全州完成库塘蓄水9.52亿立方米,占全年蓄水任务9.5亿立方米的100.21%。
6.强化河湖治理,美丽河湖建设惠及千家万户。一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全州各级河湖长巡河12.94次,开展暗访督查879次,清理河湖库渠1292条(座),清理垃圾11971.47吨;排查发现“四乱”问题36个,整改完成36个,整改销号率100%。二是加快推进美丽河湖、绿美河湖建设。建设州级美丽河湖57件,已申报省级美丽河湖83件,其中新建57件、续报26件;紧盯完成4件以上省级绿美河湖建设达标认定任务,年度计划建设31件,年度累计新增绿化面积205.1万平方米、新增植树量31.59万株,累计形成投资量20188万元,完成23件绿美河湖州级达标达效验收。三是扎实做好卫星遥感疑似问题图斑复核工作,2023年水利部反馈认定楚雄州问题图斑共252个,完成整改销号252个,整改销号率100%。四是深入实施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印发实施《长江经济带楚雄州龙川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争取项目17个,下达预算内建设资金6.86亿元,开工建设吕合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南厂区)、维的乡集镇污水治理工程等截污治污项目,完成永仁县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子午镇和广通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域内19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平均值有18个断面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优良率达94.7%。
7.强化行业监管,水利安全稳定底线更加牢固。一是水利安全生产稳定向好。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抓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整治2023年等行动,全州水利行业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全面提升建设管理能力。编印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资料汇编》、《楚雄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工作手册》,完成绿汁江大型灌区工程规划报告等项目备案监管,强化水利工程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了全州水利行业公共资源教育领域清除隐性壁垒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三是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有力推进。逐库落实全州已建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完成143座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占全年计划数122座的117%。完成2022年下达的2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续建任务,超额完成2022年下达的235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和146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项目建设;2023年下达的4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266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248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永仁县、元谋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开展水库工程标准化建设,实现I5座大、中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四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力推进,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8平方公里,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数;今年以来,全州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5978.46万元,州、市县共对328件项目开展了431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8.强化统筹协调,其他水利重点工作同步推进。一是人大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扎实开展。2023年,州水务局共办理议案、建议及提案47件(人大建议31件、政协提案16件),面商率、回复率及满意率均达到100%。二是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公布173项权责清单,受理行政许可案件29件、已办结24件,完成2022年度23件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9次、抽查对象32个;积极参与5轮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受教育群众900余人;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5部门共同推进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违法行为。2023年全州共办理各类水事违法案件18件,对其中6家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三是扎实抓好州水务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定点帮扶工作。下派3名干部驻村帮扶,48名干部职工全覆盖结对帮扶60户,挂包干部深入挂钩联系点牟定县新桥镇云龙村委会开展入户走访100余人次,组织购买定点帮扶村和脱贫地区价值18550元的农副产品。积极协调项目建设,云龙村杨河闸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罗家村抗旱沟渠、下塔盘进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完成验收。云龙村脱贫人口2023年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均在15%以上。四是认真抓好巡视巡察、审计、环保督察、民主监督等各类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涉水责任。五是推进作风革命效能机关建设,发文数量和会议数量严格控制在年初计划数以内。六是组织完成水利系统工会换届选举,组织参加全州第十五届职工运动会,组织25名职工参加省级示范疗休养,选树2名职工推荐表彰为全州“最美职工”。完成新一届妇女委员会换届,老干部、妇女儿童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州政府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州编委关于设立楚雄州河长制工作机构的批复,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正处级行政机关)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河湖长科、规划计划科、政策法规科、资产财务科、水资源科、工程建设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监督科、水旱灾害防御科、运行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副处级),督查专员1名(正科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总工程师1名、总规划师1名、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所属事业单位4个(正科级机构),分别是:
1.楚雄州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非独立核算,核定编制14名)。
2.楚雄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非独立核算,核定编制7名)。
3.楚雄州龙川江管理局(非独立核算,核定编制5名)。
4.楚雄州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办公室(非独立核算,核定编制6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
年末其他人员6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28,641,638.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41,638.1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15,292.22元,增加23.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15,292.22元,增加23.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水利前期工作较上年增加九龙甸水库扩建前期工作经费500.00万元及楚雄州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经费50.0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科目楚财建〔2023〕52号下达省级前期经费500.00万元、楚财建〔2023〕55号下达州级前期经费50.00万元)。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2年与2023年收入情况对比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收入 |
2023年收入 |
2023年较2022年增减数(增+减-) |
1.行政运行(2130301) |
9,898,670.00 |
9,916,775.94 |
18,105.94 |
(1)公用经费 |
782,895.00 |
837,164.27 |
54,269.27 |
(2)车辆使用费 |
90,000.00 |
88,203.37 |
-1,796.63 |
(3)其他交通费 |
41,400.00 |
16,259.30 |
-25,140.70 |
(4)车改补贴 |
363,800.00 |
361,350.00 |
-2,450.00 |
(5)工资及津补贴(含年终一次性奖金) |
6,972,516.00 |
8,157,991.00 |
1,185,475.00 |
(6)事业工资及津补贴 |
|||
(7)上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 |
1,648,059.00 |
455,808.00 |
-1,192,251.00 |
(8)预发本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 |
|||
(9)预发2021年度事业新增奖励性绩效支出 |
|||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 |
5,012,006.99 |
4,574,908.08 |
-437,098.91 |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 |
- |
||
4.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 |
3,000,000.00 |
3,500,000.00 |
500,000.00 |
5.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6.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 |
- |
||
7.水土保持(2130310) |
- |
||
8.水资源管理与保护(2130311) |
42,685.00 |
157,315.00 |
114,630.00 |
9.水质监测(2130312) |
- |
||
10.防汛(2130314) |
400,000.00 |
-400,000.00 |
|
11.抗旱(2130315) |
- |
||
12.死亡抚恤(2080801) |
209,741.20 |
754,950.40 |
545,209.20 |
1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 |
1,662,245.40 |
1,208,849.60 |
-453,395.80 |
(1)公用经费 |
32,000.00 |
34,400.00 |
2,400.00 |
(2)抚恤生活补助 |
49,957.70 |
-49,957.70 |
|
(4)其他(项目支出) |
285,384.00 |
3,000.00 |
-282,384.00 |
(5)工资及津补贴 |
274,356.00 |
147,575.00 |
-126,781.00 |
(6)统筹外项目 |
1,020,547.70 |
1,023,874.60 |
3,326.90 |
14.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5) |
1,037,647.84 |
1,251,886.88 |
214,239.04 |
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 |
308,084.16 |
74,906.98 |
-233,177.18 |
16.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 |
325,102.89 |
229,354.65 |
-95,748.24 |
17.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 |
229,614.24 |
173,221.92 |
-56,392.32 |
18.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 |
345,052.32 |
356,068.40 |
11,016.08 |
1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大病保险(2101199) |
27,370.00 |
27,370.00 |
|
20.住房公积金(2210201) |
739,297.00 |
898,187.00 |
158,890.00 |
21.购房补贴(2210203) |
- |
||
2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2089999) |
16,198.91 |
17,843.32 |
1,644.41 |
合 计 |
23,226,345.95 |
28,641,638.17 |
5,387,922.22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28,641,638.17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2,415.09元,占总支出的52.27%;项目支出13,669,223.08元,占总支出的47.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15,292.22元,增加23.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8,661.13元,增长0.80%;项目支出增加5,296,631.09元,增加63.2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水利前期工作较上年增加九龙甸水库扩建前期工作经费500.00万元及楚雄州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经费50.0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科目楚财建〔2023〕52号下达省级前期经费500.00万元、楚财建〔2023〕55号下达州级前期经费50.00万元)。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2年与2023年支出情况对比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2022年支出 |
2023年支出 |
2023年较2022年增减数(增+减-) |
|||
1.行政运行(2130301) |
9,898,670.00 |
9,916,775.94 |
18,105.94 |
|||
(1)公用经费 |
782,895.00 |
837,164.27 |
54,269.27 |
|||
(2)车辆使用费 |
90,000.00 |
88,203.37 |
-1,796.63 |
|||
(3)其他交通费 |
41,400.00 |
16,259.30 |
-25,140.70 |
|||
(4)车改补贴 |
363,800.00 |
361,350.00 |
-2,450.00 |
|||
(5)工资及津补贴(含年终一次性奖金) |
6,972,516.00 |
8,157,991.00 |
1,185,475.00 |
|||
(6)事业工资及津补贴 |
||||||
(7)上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 |
1,648,059.00 |
455,808.00 |
-1,192,251.00 |
|||
(8)预发本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奖 |
||||||
(9)预发2021年度事业新增奖励性绩效支出 |
||||||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 |
5,012,006.99 |
4,574,908.08 |
-437,098.91 |
|||
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 |
- |
|||||
4.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 |
3,000,000.00 |
3,500,000.00 |
500,000.00 |
|||
5.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6.水利执法监督(2130309) |
- |
|||||
7.水土保持(2130310) |
- |
|||||
8.水资源管理与保护(2130311) |
42,685.00 |
157,315.00 |
114,630.00 |
|||
9.水质监测(2130312) |
- |
|||||
10.防汛(2130314) |
400,000.00 |
-400,000.00 |
||||
11.抗旱(2130315) |
- |
|||||
12.死亡抚恤(2080801) |
209,741.20 |
754,950.40 |
545,209.20 |
|||
1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4) |
1,662,245.40 |
1,208,849.60 |
-453,395.80 |
|||
(1)公用经费 |
32,000.00 |
34,400.00 |
2,400.00 |
|||
(2)抚恤生活补助 |
49,957.70 |
-49,957.70 |
||||
(4)其他(抚恤金丧葬费) |
285,384.00 |
3,000.00 |
-282,384.00 |
|||
(5)工资及津补贴 |
274,356.00 |
147,575.00 |
-126,781.00 |
|||
(6)统筹外项目 |
1,020,547.70 |
1,023,874.60 |
3,326.90 |
|||
14.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5) |
1,037,647.84 |
1,251,886.88 |
214,239.04 |
|||
1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 |
308,084.16 |
74,906.98 |
-233,177.18 |
|||
16.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 |
325,102.89 |
229,354.65 |
-95,748.24 |
|||
17.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 |
229,614.24 |
173,221.92 |
-56,392.32 |
|||
18.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 |
345,052.32 |
356,068.40 |
11,016.08 |
|||
1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大病保险(2101199) |
27,370.00 |
27,370.00 |
||||
20.住房公积金(2210201) |
739,297.00 |
898,187.00 |
158,890.00 |
|||
21.购房补贴(2210203) |
- |
|||||
2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2089999) |
16,198.91 |
17,843.32 |
1,644.41 |
|||
合 计 |
23,226,345.95 |
28,641,638.17 |
5,387,922.22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72,415.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65,038.15元,占基本支出的93.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7,376.94元,占基本支出的6.73%。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2年与2023年基本支出情况表对比表 |
|||||
单位:元 |
|||||
基本支出项目 |
2022年基本支出数 |
占基本支出比例% |
2023基本支出数 |
占基本支出比例% |
2023年较2022年增减数(增+减-) |
基本工资 |
3,115,435.00 |
20.97 |
3,029,835.00 |
20.24 |
-85,600.00 |
津贴补贴 |
2,156,469.00 |
14.52 |
2,194,903.00 |
14.66 |
38,434.00 |
奖金 |
1,678,059.00 |
11.30 |
1,633,357.00 |
10.91 |
-44,702.00 |
伙食补助费 |
0.00 |
0.00 |
0.00 |
||
绩效工资 |
1,700,612.00 |
11.45 |
1,775,204.00 |
11.86 |
74,592.00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037,647.84 |
6.99 |
1,251,886.88 |
8.36 |
214,239.04 |
职业年金缴费 |
308,084.16 |
2.07 |
74,906.98 |
0.50 |
-233,177.18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15,732.13 |
3.47 |
402,576.57 |
2.69 |
-113,155.56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45,052.32 |
2.32 |
356,068.40 |
2.38 |
11,016.08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60,839.43 |
1.08 |
158,713.32 |
1.06 |
-2,126.11 |
住房公积金 |
739,297.00 |
4.98 |
898,187.00 |
6.00 |
158,890.00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78,044.48 |
1.20 |
197,000.00 |
1.32 |
18,955.52 |
离休费 |
274,356.00 |
1.85 |
147,575.00 |
0.99 |
-126,781.00 |
退休费 |
1,020,547.70 |
6.87 |
1,023,874.60 |
6.84 |
3,326.90 |
退职(役)费 |
0.00 |
0.00 |
0.00 |
||
抚恤金 |
495,125.20 |
3.33 |
697,374.40 |
4.66 |
202,249.20 |
生活补助 |
49,957.70 |
0.34 |
57,576.00 |
0.38 |
7,618.30 |
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82,100.00 |
0.55 |
66,000.00 |
0.44 |
-16,100.00 |
办公费 |
35,113.74 |
0.24 |
24,000.00 |
0.16 |
-11,113.74 |
印刷费 |
3,000.00 |
0.02 |
10,000.00 |
0.07 |
7,000.00 |
咨询费 |
0.00 |
0.00 |
0.00 |
||
手续费 |
0.00 |
0.00 |
0.00 |
||
水费 |
3,019.50 |
0.02 |
11,500.00 |
0.08 |
8,480.50 |
电费 |
0.00 |
2,000.00 |
0.01 |
2,000.00 |
|
邮电费 |
5,500.10 |
0.04 |
5,000.00 |
0.03 |
-500.10 |
取暖费 |
0.00 |
0.00 |
0.00 |
||
物业管理费 |
14,000.00 |
0.09 |
10,000.00 |
0.07 |
-4,000.00 |
差旅费 |
60,037.00 |
0.40 |
60,000.00 |
0.40 |
-37.00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0.00 |
0.00 |
||
维修(护)费 |
42,401.00 |
0.29 |
0.00 |
-42,401.00 |
|
租赁费 |
0.00 |
0.00 |
0.00 |
||
会议费 |
0.00 |
0.00 |
0.00 |
||
培训费 |
0.00 |
0.00 |
0.00 |
||
公务接待费 |
39,081.00 |
0.26 |
38,556.80 |
0.26 |
-524.20 |
专用材料费 |
0.00 |
0.00 |
0.00 |
||
被装购置费 |
0.00 |
0.00 |
0.00 |
||
专用燃料费 |
0.00 |
0.00 |
0.00 |
||
劳务费 |
12,035.00 |
0.08 |
11,000.00 |
0.07 |
-1,035.00 |
委托业务费 |
84,491.92 |
0.57 |
40,000.00 |
0.27 |
-44,491.92 |
工会经费 |
122,395.84 |
0.82 |
122,467.47 |
0.82 |
71.63 |
福利费 |
0.00 |
23,450.00 |
0.16 |
23,450.00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0,000.00 |
0.61 |
88,203.37 |
0.59 |
-1,796.63 |
其他交通费用 |
405,200.00 |
2.73 |
377,609.30 |
2.52 |
-27,590.7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0.00 |
0.00 |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80,119.90 |
0.54 |
183,590.00 |
1.23 |
103,470.10 |
资本性支出 |
0.00 |
||||
合计 |
14,853,753.96 |
100.00 |
14,972,415.09 |
100.00 |
118,661.13 |
2023年财政下达我局基本支出预算经费14,972,415.09元,其中:
1. 水利行政运行(2130301)下达(支出)9,916,775.94元,其中:包干经费941,626.94元,(公用经费837,164.27元,车辆使用费88,203.37元、其他交通费16,259.30元),工资8,157,991.00元,车改补贴361,350.00元,综合绩效考核奖金455,808.00元;
2.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下达(支出)1,205,849.60元,其中:公用经费34,000.00元、单位发放离休人员工资147,575.00元、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1,023,874.60元;
3.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505)下达1,251,886.88元;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下达74,906.98元;
5.住房公积金(2210201)下达898,187.00元;
6.行政、事业、公务员单位医疗下达786,014.97元;
7.死亡抚恤(2080801)下达754,950.40元,其中:遗属补助57,600.00万,丧葬抚恤费697,374.40元;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失业保险(2089999)下达17,843.32元;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下达中青年人才引进专及选调生补助66,0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69,223.0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5,0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下达州属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3,000.00元。
2.水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下达4,508,908.08元:《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经费125,140.68元、楚雄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675,462.40元、楚雄州水利安全生产及水利监督工作经费160,320.00元、楚雄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费170,250.0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经费72800.00元、河长制业务工作经费100,000.00元、小石门水库前期工作经费213,003.00元、滇中引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65,730.00元、龙川江整治专班工作经费48,600.00元、全国现代化灌区建设现场会工作经费149,860.00元、内部控制示范建设补助经费30,000.00元、楚雄州干热河谷水资源保障规划、滇中城市群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经费288,700.00元、楚雄州水网建设规划编制经费155,000.00元、楚雄州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经费150,000.00元、楚雄州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经费150,000.00元、楚雄州“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编制经费100,000.00元、楚雄州绿美河湖建设十年规划方案编制200,000.00元、山洪灾害防御可视化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经费—云终端接入服务79,920.00元、楚雄州州级河库健康评价服务采购项目补助300,000.00元、楚雄州美丽河湖评定州级审查复核和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申报组织实施工作专项经费(2021年度)279,922.00元、楚雄州美丽河湖建设评定和申报专项经费285,500.00元、楚雄州礼社江、金沙江等17河9库“一河一策”滚动修编、河湖岸线划界汇总上图及界桩埋设经费240,000.00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经费100,000.00元、楚雄州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平台运行维护经费68,700.00元、楚雄州2022年水量分配及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编制经费100,000.00元、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行政审批事项技术评审服务经费100,000.00元。
3.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下达350.00万元:不管河(礼社江)引水工程200.00万元、楚雄州绿汁江大型灌区150.00万元。
4.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下达550.00万元:九龙甸水库扩建前期工作经费500.00万元、楚雄州农田灌溉发展规划50.00万元。
5.水资源节约与保护(2130311)下达157,315.00元:节约用水(开展节水工作)57,315.00元、节水补助(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工作)100,000.00元。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二○二三年专项资金收支结余情况表 |
|||||
2023年12月31日 |
|||||
科目名称 |
项目用途 |
上年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期末结余 |
1.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 |
合计 |
- |
3,000.00 |
3,000.00 |
- |
楚财行〔2023〕85号 |
州属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 |
3,000.00 |
3,000.00 |
- |
|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30302) |
合计 |
- |
4,508,908.08 |
4,508,908.08 |
- |
楚财农〔2023〕11号 |
《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经费 |
125,140.68 |
125,140.68 |
- |
|
楚财农〔2023〕11号 |
项目工作经费 |
675,462.40 |
675,462.40 |
- |
|
楚财农〔2023〕11号 |
楚雄州水利安全生产及水利监督工作经费 |
160,320.00 |
160,320.00 |
- |
|
楚财农〔2023〕11号 |
楚雄州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经费 |
170,250.00 |
170,250.00 |
- |
|
楚财农〔2023〕11号 |
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经费 |
72,800.00 |
72,800.00 |
- |
|
楚财农〔2023〕11号 |
河长制业务工作经费 |
100,000.00 |
100,000.00 |
- |
|
楚财农〔2023〕11号 |
小石门水库前期工作经费 |
213,003.00 |
213,003.00 |
- |
|
楚财农〔2023〕11号 |
滇中引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
165,730.00 |
165,730.00 |
- |
|
楚财农〔2023〕11号 |
龙川江整治专班工作经费 |
48,600.00 |
48,600.00 |
- |
|
楚财农〔2023〕63号 |
全国现代化灌区建设现场会工作经费 |
149,860.00 |
149,860.00 |
- |
|
楚财预〔2023〕29号 |
内部控制示范建设补助经费 |
30,000.00 |
30,000.00 |
- |
|
楚财农〔2023〕70号 |
楚雄州干热河谷水资源保障规划、滇中城市群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经费 |
288,700.00 |
288,700.00 |
- |
|
楚财农〔2023〕70号 |
楚雄州水网建设规划编制经费 |
155,000.00 |
155,000.00 |
- |
|
楚财农〔2023〕70号 |
楚雄州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经费 |
150,000.00 |
150,000.00 |
- |
|
楚财农〔2023〕70号 |
楚雄州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经费 |
150,000.00 |
150,000.00 |
- |
|
楚财农〔2023〕70号 |
楚雄州“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编制经费 |
100,000.00 |
100,000.00 |
- |
|
楚财农〔2023〕70号 |
楚雄州绿美河湖建设十年规划方案编制 |
200,000.00 |
200,000.00 |
- |
|
楚财农〔2023〕70号 |
山洪灾害防御可视化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经费——云终端接入服务 |
79,920.00 |
79,920.00 |
- |
|
楚财农〔2023〕70号 |
楚雄州州级河库健康评价服务采购项目补助 |
300,000.00 |
300,000.00 |
- |
|
楚财农〔2023〕70号 |
楚雄州美丽河湖评定州级审查复核和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申报组织实施工作专项经费(2021年度) |
279,922.00 |
279,922.00 |
- |
|
楚财农〔2023〕70号 |
楚雄州美丽河湖建设评定和申报专项经费 |
285,500.00 |
285,500.00 |
- |
|
楚财农〔2023〕70号 |
楚雄州礼社江、金沙江等17河9库“一河一策”滚动修编、河湖岸线划界汇总上图及界桩埋设经费 |
240,000.00 |
240,000.00 |
- |
|
楚财农〔2023〕70号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经费 |
100,000.00 |
100,000.00 |
- |
|
楚财农〔2023〕70号 |
楚雄州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平台运行维护经费 |
68,700.00 |
68,700.00 |
- |
|
楚财农〔2023〕70号 |
楚雄州2022年水量分配及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编制经费 |
100,000.00 |
100,000.00 |
- |
|
楚财农〔2023〕70号 |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行政审批事项技术评审服务经费 |
100,000.00 |
100,000.00 |
- |
|
3、水利工程建设(2130305) |
-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
|
楚财建〔2023〕7号 |
不管河(礼社江)引水工程第三批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
|
楚财建〔2023〕7号 |
不管河(礼社江)引水工程2022年州级第二批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
|
楚财建〔2023〕22号(省级) |
楚雄州绿汁江大型灌区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
|
4.水利前期工作(2130308) |
合计 |
-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
楚财建〔2023〕52号(省级) |
九龙甸水库扩建前期工作经费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
|
楚财建〔2023〕55号 |
楚雄州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
500,000.00 |
500,000.00 |
- |
|
8.水资源节约与保护(2130311) |
合计 |
- |
157,315.00 |
157,315.00 |
- |
楚财农〔2023〕4号 |
节约用水(开展节水工作) |
57,315.00 |
57,315.00 |
- |
|
楚财农〔2022〕169号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
节水补助(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工作) |
100,000.00 |
100,000.00 |
- |
|
合 计 |
- |
13,669,223.08 |
13,669,223.08 |
-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41,638.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415,292.22元,增加23.32%,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工资性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最大的影响项目是水利前期工作较上年增加九龙甸水库扩建前期工作经费500.00万元及楚雄州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经费50.00万元(水利前期工作科目楚财建〔2023〕52号下达省级前期经费500.00万元、楚财建〔2023〕55号下达州级前期经费5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08,43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5%。主要用于单位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公用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86,01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3,648,99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5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9,916,775.9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74,908.08元、水利工程建设3,500,000.00元、水利前期5,500,000.00元、水资源管理与保护157,315.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8,1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
||
项目 |
2023年支出(元) |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例% |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308,437.18 |
11.55 |
2、卫生健康支出 |
786,014.97 |
2.74 |
3、农林水支出 |
23,648,999.02 |
82.57 |
4、住房保障支出 |
898,187.00 |
3.14 |
合计 |
28,641,638.17 |
100.00 |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9,620.00元,支出决算为196,580.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620.00元,决算为158,023.3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39%,完成年初预算的9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8,556.8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61%,完成年初预算的96.3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556.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9,620.00元,支出决算为196,580.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620.00元,决算为158,023.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8,556.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预算,严格审批和使用“三公”经费,不断健全完善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制度和操实行细则,严格执行相关支出标准,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79.18元,增长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03.38元,增长1.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4.20元,下降1.3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维费增加,2023年燃油费缴上年略增加购置支出,造成2023年较2022年增加的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局机关行政运行及全州水利工程前期与建设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运行及全州水利工程前期与建设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7,376.94元,比上年增加10,981.94元,增加1.10%,主要原因分析我局2023年经费的有效控制及厉行节约执行得到全局的协作,各项财务规定执行较好,但新增福利费项目23,450.00元是造成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4,000.00元、印刷费10,000.00元、水费11,500.00元、电费2,000.00元、邮电费5,000.00元、物业管理费10,000.00元、会议费0.00元、培训费0.00元、公务接待38,556.80元、差旅费60,000.00元、维修费0.00元、劳务费11,000.00元、委托业务费4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203.37元、其他交通费377,609.30元、工会经费122,467.47元、福利费23,4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3,59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8,464,671.24元(净值),其中,流动资产814,813.17元,固定资产1,885,521.7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15,436.35元(净值),其他资产(受托代理资产)4,748,90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原值增加5,808,309.13元(净值增加4,294,608.38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772,579.00元(净值减少504,702.07元,滇中引水办转入资产原值716,579.00元同时增加累计折旧620,090.29元,新增户外屏56,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资产划转国有投资运营集团),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3,542.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1,777.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61,765.3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43,722.7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1,805.3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机关运行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