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201000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省公安厅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部署和指导全州公安工作,检查指导各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情况。
2.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州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州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查工作,指导全州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3.为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4.指导协调并直接参与查处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和直接参与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
5.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公民出入境、往来港澳台地区和入境我市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负责全州的居民身份证制作。
6.指导、检查、监督全州各级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7.指导和组织各级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8.管理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来我州视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
9.指导全州公安监所管理工作,负责州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10.指导全州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公安局领导干部。
11.组织实施全州公安科技和通信组网工作;主管全州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和监察工作。
12.管理全州公安装备,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服务等工作。
13.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楚雄公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训词、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推动楚雄公安工作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坚决捍卫政治安全。一是建强情报体系。定期向州委、州政府和州委政法委上报各类情报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二是加强管控力度。对全州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分级分类实施管控,确保暴恐案事件“零发生”。三是强化侦查打击。破获一批邪教案件,打击处理一批邪教人员,反邪工作全国叫响。
2.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破案攻坚更加有力。2023年以来,全州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破获案件同比下降,破案率、抓获犯罪嫌疑人人数同比上升。二是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更显实效。环食药侦支队获评云南省2023年“五一劳动”奖状,系云南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公安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表彰为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南华县红土坡“候鸟派出所”保护候鸟迁徙事迹被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广泛报道,网民连连称赞,并被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二等功。三是重大安保平稳有序,圆满完成各项安保任务。四是持续深化平安建设。连续四年命案全破,5个县未发生命案,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较大交通事故“零发生”,监管场所连续十五年安全“零事故”。五是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州公安机关派出法治副校长360人,向重点行业场所普法9811次。办成实事好事1000余件,收集民情民意8000余条,当好群众身边的法律宣传员、平安守护者。
3.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一是夏季行动纵深推进。突出“打”、强化“防”、严格“管”、精准“控”、综合“治”、集中“宣”。二是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圆满收官。在全省公安机关专项行动中,楚雄公安排名全省前列。三是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成效明显。全州立电信诈骗案件同比下降。全州“国家反诈中心”APP下载安装率42.66%,排名全省前列。
4.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为民服务指数。聚焦群众所需,推动州公安局129项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已达99.22%,全程网办率达93.02%,“互联网+监管”工作覆盖率达到100%。推进以楚雄市公安局为试点的全省公安政务服务事项“一窗通办”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强化流程再造、整合平台资源、提升服务质效。二是提升惠企效能指数。聚焦企业所求,组织召开“警企座谈会”,征集企业意见建议,制定相应工作措施。积极探索推出“警企协作警官派驻”机制,实现全州规模以上企业100%警官派驻,全力保障服务全州经济发展。三是提升政商亲清指数。州局领导干部持续深入开展“找堵点、疏痛点、解难点”走流程工作,提升工作质效。以推进“清廉公安”建设十大行动为抓手,出台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将政商交往作为重点内容,配套制定亲清警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守牢纪法红线和政策底线。
5.扎实推进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政治建警。始终将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来抓,着力推动完善政治工作体系。全州公安机关各级党委更加强化政治学习,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全覆盖政治督察,全州党员、民警职工的党性得到全面淬炼,讲政治、讲规矩的意识得到加强。楚雄州警协工作连续7年保持全省第一。二是强化爱警暖警举措。开通“有困难找组织”信箱;出台暖警爱警措施136条;提高民警体检标准,优化体检项目,打通就医“绿色通道”,紧急救助23名民警辅警;组织全州公安机关民(辅)警子女“警宝”夏令营培训2期共256人。全州公安机关共有62个集体、119名个人受到州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了红土坡“候鸟派出所”以及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何晓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王岚等一批先进典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4个内设机构,包括:警令部、政治部、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信访处、法制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交通警察支队、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森林警察支队(环食药侦支队)等内设机构,其它未列明的具体内设机构为涉密机构,不予公开,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它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纳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8人。其中:行政编制25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2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8人(离休0人,退休128人)。
年末其他人员25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5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26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7,917,313.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886,071.06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242.61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145,124.51元,下降12.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834,730.02元,下降10.6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项目预算较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310,394.49元,下降98.6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8,369,646.18元。其中:基本支出79,432,217.83元,占总支出的73.30%;项目支出28,937,428.35元,占总支出的26.7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255,276.12元,下降11.6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2,411.18元,下降0.5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度人员调入调出及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减少,造成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3,792,864.94元,下降32.2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预算减少,导致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432,217.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212,536.10元,占基本支出的92.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19,681.73元,占基本支出的7.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937,428.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57,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用于一般行政事务等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的公共安全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886,071.0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5%。与上年相比减少12,834,730.02元,下降10.6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人员变动,人员经费减少,加之财政压缩人均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部门项目预算紧缩,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导致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大幅减少,造成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0,450,489.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4%。主要用于一般行政事务等基础性公安业务,保障公安机关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的公共安全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633,265.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本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89,536.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主要用于缴纳民警职工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12,7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主要用于缴纳民警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10,000.00元,决算为1,288,558.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0元,决算为537,499.1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71%,完成年初预算的71.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0元,决算为717,355.0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5.67%,完成年初预算的7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33,70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2%,完成年初预算的56.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33,70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88,558.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0元,决算为537,499.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0元,决算为717,355.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33,70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有关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习惯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楚雄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州级“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36,665.50元,增长71.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537,499.12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14.62元,下降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9.00元,下降0.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2023年,报州财政局审批后我单位更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费用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由于上年未发生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情况,造成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超过上年决算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2辆。我单位执法执勤车辆使用较为频繁,且购置年限较长,2022年,经州财政局批准,我单位执法执勤车辆划拨1辆、报废1辆,实有在编车辆减少2辆。2023年,为确保执法执勤车辆保障工作,经楚雄州人民政府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报州财政局审批后我单位更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费用纳入2023年年初预算。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机关开展日常工作和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对口部门派出的针对州公安局的检查组、考核组、督查组、调研组或省内外州市公安机关考察组、有关工作协调组成员;到州公安局参加会议,请示汇报工作及开展其他公务活动的各县市公安局领导、县市公安局民警职工,州公安局领导及州公安局挂钩联系乡镇、村委会干部职工;因公务活动需要,经州公安局领导批示的其他公务接待对象等发生的32批次182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19,651.73元,比上年增加44,729.47元,增长0.7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工会费及福利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委托业务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资产总额195,152,854.98元,其中,流动资产36,269,791.15元,固定资产156,850,357.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32,706.8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937,613.4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356,018.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30,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3项,账面原值1,631,47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49,996.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69,42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0,569.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8,805.8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08,805.8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按相关保密规定,部分公安机关涉密事项不予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2023年9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