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5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中央和省、州有关改革部署实施,组织编制全州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领域突发事件工作。建立全州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等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承担州级应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有关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同时作为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楚雄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楚雄州防灾减灾委员会、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楚雄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等的协调议事机构。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高效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各项工作,为楚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要求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并落实州、县市、乡镇三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重点工作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闭环。自应急管理部门组建以来,全省2019年至2023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中,楚雄州均获“优秀”等次。
2.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抓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一是建立了按季度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机制,州委、州政府领导4次带队开展全州范围的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二是全力推进“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按照省、州安委会的部署,自2023年3月21日起在全州重点领域统一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深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三是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
3.强化风险隐患双控,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楚雄州应急管理局紧扣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工作部署,深入贯彻国家、省、州各项政策制度及规范,以“一防三提升”为着力点,立足“两个根本”,压实责任、严格准入、深化整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直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4.强化防灾减灾,夯实自然灾害应对处置基础。一是持续统筹推进落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楚雄州“一省一市”评估与区划成果技术报告已初步完成;。二是编制完成收录有地震应急预案、处置工作方案、处置流程、州县乡村四级地震应急主要负责人通讯录的“口袋书”,收录有地震应急先期处置、前指工作流程、后指工作流程等全流程固化文件模板70余个的《楚雄州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操作手册》(“麻袋书”),推进地震应急实战化演练,加强防汛抗旱等工作指挥高度,认真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构建了协调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三是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州应急局、州林草局加强联合值班值守,实现信息共享、责任共担、运作高效、无缝衔接,达到了森林火灾早发现、早控制的目的,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四是及时向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共下达10县市冬春救助补助资金3091万元(其中:中央2755万元、省级136万元、州级200万元),调拨御寒棉被4652床、棉大衣3896件、衣服2000套、彩条布531件,有效保障了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5.强化依法行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综合管理职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一是持续开展警示案例学习研讨活动,州安委办多次组织全州抓好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以案为镜、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月”、“5·12国家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加大对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覆盖面广、宣传力度大;三是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效应,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氛围。
7.强化平战结合,持续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一是组织并抓好州级层面的应急演练,指导督促县市乡(镇)、村(社区)和相关部门、企业结合风险应对实际开展应急演练。州级层面共组织开展应急演练4场,全州各行业领域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应急演练1.6万余场次,参加演练人数610817人次,投入演练经费540.7万元;二是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出台《楚雄州基层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工作方案》,全州10县市已完成县市级应急队伍和103支乡镇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共招录专兼职队员2229人,完成计划数的98.5%。按照“常年在岗、急时处突、日常训练、综合治理、服务发展”的要求,县乡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以来,共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2000余次;三是加强应急信息化建设,加强“互联网+企业生产”的使用和维护,现已接入平台接入监管企业475家,安全生产重点监控摄像头2527个;四是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制度,提升值班值守工作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了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要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风险监测和预案管理科、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管理科、火灾救援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执法科、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科、政治部。
所属单位2个(未独立核算),分别是:楚雄州应急救灾保障中心(事业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784,667.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84,667.2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84,835.26元,增长12.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84,835.26元,增长12.9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我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楚雄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和楚雄州应急救灾保障中心,并新增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人员工资和社保等经费支出;二是单位档案室建设项目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项目得到财政的资金支持。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784,667.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84,667.2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84,835.26元,增长12.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84,835.26元,增长12.9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我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了楚雄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和楚雄州应急救灾保障中心,并新增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人员工资和社保等经费支出;二是单位档案室建设项目及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项目得到财政的资金支持。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08,704.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24,252.72元,占基本支出的90.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84,451.35元,占基本支出的9.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75,963.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档案室建设项目支出197,650.00元,占项目支出的27.69%;州安委及安全监管工作专项支出1,211,520.00元,占项目支出的4.52%;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专项支出165,520.80元,占项目支出的3.78%;州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专项支出806,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8.40%;省级应急管理转移支付专项专项支出1,273,422.42元,占项目支出的29.10%;省级防汛专项支出359,410.00元,占项目支出的8.21%;省级防汛专项支出359,410.00元,占项目支出的8.21%;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460,3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0.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84,667.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584,835.26元,增长12.99%。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均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降幅为63.90%。综合一增一减,2023年预算收入仍然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4,44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退休职工工资和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3,769.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1,2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495,240.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9%,主要用于单位的机关运行,以及开展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6,481.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9,921.5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54.01%,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560.00元,占“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的45.99%,完成年初预算的95.7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6,5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6,481.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9,921.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5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0%。2023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一是2023年全国疫情缓解,州外相关部门到我州考察学习频次增加;二是随着中央、省、州对安全生产那、应急救援及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各种督查检查较上年增加;三是2023年楚雄州建立按季度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机制,相关车辆运行费用增加;四是2022年因车辆运行费的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纳入政府采购,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致使2.12万元维修费未能支出,指标被财政收回,相关费用于2023年指标数支付。
总体而言,2023年州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虽然超过上年支出数,但控制在预算支出内,未超年初预算指标。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8,007.01元,增幅为40.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决算增加21,122.01元,增幅为30.70%;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决算增加26,885.00元,增幅为54.12%。023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一是2023年全国疫情缓解,州外相关部门到我州考察学习频次增加;二是随着中央、省、州对安全生产那、应急救援及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各种督查检查较上年增加;三是2023年楚雄州建立按季度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机制,相关车辆运行费用增加;四是2022年因车辆运行费的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纳入政府采购,因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致使2.12万元维修费未能支出,指标被财政收回,相关费用于2023年指标数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4,451.35元,比上年增加65,988.86元,增幅为8.06%,主要原因为,因在职人员增加,相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所需的基本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041,975.43元,其中,流动资产142,498.02元,固定资产2,782,958.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6,518.4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8,033.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2,561.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7,931.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0,0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7,871.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7,931.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州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本部门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以及本部门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本部门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本部门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安全监管: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应急救援: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