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8201000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执法制度规范,受南华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具体负责实施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负责辖区权限内的公路路政执法、地方管理公路联合“治超”职责;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及执法装备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州支队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交通执法工作目标任务,深入开展行业监管和执法,着力规范运输市场管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主动担当作为,坚定实干步伐,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023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干部队伍建设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三)积极探索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工作
(四)优化道路运输市场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五)助企纾困谋发展,推动道路运输经济稳增长
(六)着力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务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七)持续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夯实安全基础
(八)深入推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九)强化行业维稳处置
(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归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党支部办公室、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
纳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2,674,624.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4,624.37元,占总收入的99.2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75%。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440,753.39元,下降14.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0,753.39元,下降14.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0,000.00元。主要原因是:(1)2022年我单位1名退休职工及1名在职职工病故合计丧葬抚恤费支出459,853.60元,2023年我单位有1名退休职工病故,丧葬抚恤费支出234,059.60元,同时单位在职职工变动(老职工调出2人,招录新职工2人)造成人员经费合计支出减少452,593.98元;(2)2023年其他收入(非本级财政拨款)增加2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2,673,361.26元。其中:基本支出2,654,624.37元,占总支出的99.3%;项目支出18,736.89元,占总支出的0.7%。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442,021.20元,下降14.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0,753.39元,下降14..79%,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1名退休职工及1名在职职工合计丧葬抚恤费支出459,853.60元,2023年我单位有1名退休职工病故,丧葬抚恤费支出234,059.60,同时单位在职职工人员变动(老职工调出2人,招录新职工2人)造成人员经费合计支出减少452,593.98元;项目支出增加18,732.19元,增加398557.2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单位实施的项目大幅资金,项目经费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54,624.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75,195.49元,占基本支出的89.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9,428.88元,占基本支出的10.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36.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开支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道路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及道路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4,624.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与上年相比减少460,753.39元,下降14.79%,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1名退休职工及1名在职职工合计丧葬抚恤费支出459,853.60元,2023年我单位有1名退休职工病故,丧葬抚恤费支出234,059.60,同时单位在职职工人员变动(老职工调出2人,招录新职工2人)造成人员经费合计支出减少452,593.9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6,722.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支出、单位退休职工社保统筹外工资支出、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116.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职工大病补充保险费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793,41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6%。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主要是单位在职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7,3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300.00元,支出决算为25,367.81元,完成预算的9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067.8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300.00元,支出决算为25,367.81元,完成预算的9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支出决算为23,067.81元,完成预算的9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增加6,422.62元,上升33.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572.62元,上升3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0.00元,下降6.1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有所增加,另外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到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428.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59.41元,下降2.84%,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贯彻执行财政部门关于压缩一般公用经费的相关工作要求,做到令行禁止。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劳务费、电信服务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关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华大队部门资产总额443731.87元,其中,流动资产81,501.65元,固定资产362227.2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2,481.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6,941.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1项,账面原值101,626.2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25.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67.8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067.8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为楚雄州交通运输局所属单位,无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1748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