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0120301000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指导全州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
2.统筹、指导全州农村、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级各类党组织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州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组织新时期组织工作研究。
3.提出县(市)和州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州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州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调配、交流、安置、工资、待遇和离退休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驻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并对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4.研究制定全州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统筹使用各年龄段干部。
5.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拟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6.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培训等事务,研究拟订全州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和地方性政策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
7.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州干部教育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州管干部和组织系统以及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负责干部调训;指导、协调、检查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各县市和有关单位加强干部培训基地建设;研究、探索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的制度、措施。
8.负责全州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9.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调研指导、监督检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州委和省委组织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干部审查、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核处理工作,管理党员、州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0.指导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机关党建工作,归口管理州委编办、州委老干部局、州委州直机关工委。
11.完成省委组织部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扎实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
2.努力锻造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坚持“四重”用人导向和“四用四不用”选任要求,把“十种鲜明导向”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深入实施干部工作“五项工程”,教育引导全州广大领导干部“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
3.持续增强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树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在全面深化“两个覆盖”、增强“两个功能”、发挥“两个作用”上下功夫,以“一带五区”示范创建为引领,深入实施基层党建“六项工程”。
4.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扎实推进理论铸魂、源头建设、培训赋能、激励关爱、阳光监督、提质增效、分类改革等“七项行动”。
5.扎实推进兴楚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树牢“人才第一资源”理念,加快建设滇中崛起区域人才中心、现代农业创新创业人才高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聚集宝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科、新闻与网络宣传办公室)、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三科、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巡查工作联络办公室)、干部教育科、公务员一科、公务员二科、公务员三科、人才工作科、信息管理科(信息中心)、州委党建办秘书科、机关党总支办公室。
所属单位共有3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预算单位,其中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为楚雄州党员教育管理中心;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楚雄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楚雄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本级(含部机关、楚雄州党员教育管理中心、楚雄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楚雄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办公室)。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19,015,117.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13,869.58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48.00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62,247.56元,增长2.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0,687.12元,增长2.7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8,439.56元,下降97.49%。主要原因: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是2023年度部门在职在编人数增加,相应增加人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等;2.其他收入减少主要是州直机关工委返还和补助的党建工作经费较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19,636,155.49元。其中:基本支出11,109,952.35元,占总支出的56.58%;项目支出8,526,203.14元,占总支出的43.4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03,334.39元,增长5.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3,325.66元,增长4.06%;项目支出增加670,008.73元,增长8.5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1.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2023年度部门在职在编人数增加,相应增加人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等;2.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由我单位牵头组织开展楚雄州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造成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09,952.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99,603.45元,占基本支出的90.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0,348.90元,占基本支出的9.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26,203.1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州委组织部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公务员工作、人才工作和赴上海挂职工作等专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13,869.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3%。与上年相比增加510,687.12元,增长2.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2023年度部门在职在编人数增加,相应增加人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等;2.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由我单位牵头组织开展楚雄州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造成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973,161.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75%。主要用于保障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公务员工作、人才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3,93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1%。主要用于保障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9,838.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4%。主要用于保障干部职工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384,69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主要用于保障沪滇协作楚雄州赴上海挂职15名干部挂职期间产生的住房租赁费、往返交通费、考察学习等费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2,2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保障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500.00元,决算为146,035.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09,859.7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23%,完成年初预算的183.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500.00元,决算为36,17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77%,完成年初预算的52.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6,1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9,500.00元,支出决算为146,035.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09,859.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1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9,500.00元,决算为36,17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9月根据安排牵头组织开展楚雄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州委成立工作专班约30人,为保证对上参加会议、汇报工作、报送紧急文件等和保障省委督导组的调研指导需求,安排了专车保障,因此申请追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50,000.00元,实际支出50,000.00元,造成“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05,472.78元,下降67.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37,215.93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4,738.15元,增长9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995.00元,下降38.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23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我单位2023年度未预算购置公务用车;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根据安排牵头组织开展楚雄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州委成立工作专班约30人,为保证对上参加会议、汇报工作、报送紧急文件等和保障省委督导组的调研指导需求,安排了专车保障,申请追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50,000.00元;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是我单位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机要通信、应急处突、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楚雄州调研党建、公务员、干部、人才等方面工作,和到楚雄州开展干部工作等发生的支出;以及下级组织部门到部机关汇报对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0,348.90元,比上年减少288,171.15元,下降20.6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3,966,623.58元,其中,流动资产86,397.33元,固定资产3,325,829.7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54,396.5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07,874.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7,450.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4,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7,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9月根据安排牵头组织开展楚雄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期间州委成立工作专班约30人,为保证对上参加会议、汇报工作、报送紧急文件等和保障省委督导组的调研指导需求,安排了专车保障,因此申请追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50,000.00元,实际支出50,000.00元,造成“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决算支出、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指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政府采购支出:是指各单位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2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