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8101000
中国民主同盟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领域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关系。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盟中央、民盟云南省委和民盟楚雄州委的决议、决定。组织盟员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以及结合实际开展社会服务。按照新时代中共中央关于民主党派建设和组织发展的相关要求,做好新盟员发展和盟员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基层组织领导班子配备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凝心铸魂,共同团结奋斗信念更加坚定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开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为统领,不断强化中共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民盟十三大、民盟云南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等政治理论学习,和《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切实铸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按照“学思想、强根基、重履职、建新功”的总要求,扎实推进“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以民盟楚雄州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州级层面代表人士为重点,同时通过班子成员、盟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支部骨干盟员,辐射带动全体盟员积极参与到主题教育和各项工作中来。制定印发《民盟楚雄州委开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工作方案》,认真落实11个方面的教育活动。召开动员部署会1场,民盟楚雄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1次,中共二十大和民盟十三大精神宣讲2场次,组织开展“共读经典、书香润盟”读书活动3场次,民盟云南省委领导“走基层、访盟员、听意见”调研活动1次,组织观影《望道》和中共地方党史学习支部联和示范活动1次,各支部开展支部活动或集中学习4次。开展主题教育现场活动3场次,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工作调研9次。在民盟楚雄州委微信公众号设立主题教育专栏。
依托主流媒体和各级统战、政协、民盟组织新媒体,以人民政协、统一战线知识、新型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民盟历史、民盟先贤、民盟优良传统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政治宣传工作,不断增强盟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盟员的归属感,进一步引导全体盟员继承和弘扬民盟光荣传统,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双岗建功。民盟州委微信公众号累计编发信息492期624条。2023年,截至11月编发225期377条,被民盟中央采用2条、民盟省委采用14条、州委统战部采用20条。
2. 固本强基,组织高质量发展基础更加坚实
一是加大对中共中央“三个文件”学习和贯彻落实,推进民盟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着眼长远,储备后备,切实提高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和青年盟员队伍建设,做好代表人士推荐工作,调整推荐代表人士8名。推荐民盟云南省委青委委员1名,推荐省、州青联委员各1名。认真落实组织发展规划,做好盟员发展工作,2023年新发展盟员8人,其中博士3人。二是抓实盟员教育培训工作。举办2023年骨干盟员培训班。组织和选派盟员参加各级各类学习培训8批次55人次。不断提升盟员综合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三是大力选树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民盟州委被民盟省委表彰为2022年度民主监督履职贡献奖。3人荣获民盟中央表彰,2人荣获民盟省委表扬。5人分别受到州委统战部、州市政协表扬。四是按照《民盟楚雄州委盟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盟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支持各支部积极开展盟员活动。五是在州委和民盟省委的领导和州委统战部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完成领导班子届中调整工作,推荐提拔处级干部2名。
3. 锤炼作风,推动“两个革命”扎实有效
坚持以党为师,大力践行“两个革命”和“三法三化”,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州委议事制度。全年共组织开展民盟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次,召开全委(扩大)会议5次、内部监督委员会会议1次、主委会议12次。召开领导班子述职和民主评议会议、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和民主生活会各1次。紧紧抓住民盟州委领导班子,盟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盟员等关键少数,着力加强民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民盟楚雄州委工作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主委会、全委会议事制度。定期召开民盟楚雄州委内部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促进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深入学习贯彻《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国民主同盟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等。组织召开严肃纪律整顿作风专题会议。赴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主委牵头开展州委委员和机关干部廉洁教育集体谈话5次。在自身建设、内部监督和干部选拔任用等各项具体工作中,自觉主动接受州纪委州监委监督指导,进一步推进“廉政机关”建设。
4. 履职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富有成效
一是支持配合民盟中央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一年来,对接协调民盟中央、民盟省委、湖南民盟省委围绕“长江保护执法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情况”“突发环境事件防控与应急处置”“固体废弃物产生处理利用情况”和“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营管理”等重点课题到楚雄州开展民主监督调研6次。协调督促各县市联络员按时录入上报相关数据信息,有序推进民主监督信息化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民主监督数据集中录入。认真组织协调楚雄州对接民盟中央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9县市领导和民主监督联络员参加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民盟云南省委举办的长江(云南段)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联络员线上工作培训会,不断提升联络员队伍开展民主监督专题业务能力。向州政协全会提交《关于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循环经济的提案》集体提案1件。昆明理工大学专家团队与云南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磷石膏综合利用”科研合作项目有序推进。昆明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积极为牟定县全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项目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与牟定县人民政府开展“校地合作”。中国工程院院士李阳被聘任为州人民政府顾问。认真收集整理楚雄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资料数据提供民盟湖南省委,通过党盟、盟内和跨区域合作,助力科技入楚、人才招引和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转化上报调研报告4篇、社情民意信息6件、工作信息和典型案例3件、工作建议1件。楚雄州相关工作在民盟中央对口云南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座谈会上作交流。二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受中共楚雄州委委托,对口姚安县开展为期两年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民主监督。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实地走访、“背靠背”访谈、“一对一”个别访谈、发放调查问卷和座谈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年内到姚安县开展专项民主监督调研2次,针对民主监督调研发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反馈到姚安县人民政府并形成报告上报州委统战部。三是不断增强参政议政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作用。2023年,民盟楚雄州委提交省政协委员个人提案2件,提交州政协集体提案和委员个人提案共17件、市政协个人提案5件,州政协大会发言3篇,1篇在州政协全会上发言,《关于加快推进全州殡葬事业发展的提案》被列为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四是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积极响应中共楚雄州委号召和州委统战部安排,以“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同心同行”为宗旨,聚焦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深入实施“同心工程”。协调争取民盟省委支持,组织武定县5名小学骨干教师赴上海参加民盟合作地区教师培训班。到武定县插甸小学和九厂小学举办“流动博物馆”展览。联合各民主党派州级组织开展“99公益日”公益筹款活动。实施“烛光同心温暖工程”,为武定县木衣拉小学、拖立幼儿园和州特殊教育学校发窝籍学生发放“温暖被褥包”35套。开展“黄丝带帮教”工作,邀请知名律师到楚雄监狱为服刑人员作专题讲座并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参政议政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民主同盟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民主同盟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
纳入中国民主同盟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说明:
1.中国民主同盟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因此决算公开附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中国民主同盟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因此决算公开附表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658205.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8205.8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1637.87元,下降16.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1529.28元,下降16.65%;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08.59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3月退休1人,基本支出减少,虽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但收入合计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661445.82元。其中:基本支出461445.82元,占总支出的69.76%;项目支出2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30.2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3379.68元,下降17.8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3379.68元,下降29.53%;项目支出增加50000.00元,增长33.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3月退休1人,基本支出减少,虽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但支出合计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民主同盟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1445.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4615.82元,占基本支出的92.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830.00元,占基本支出的7.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民主同盟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楚财行〔2023〕56号专项业务经费150000.00元,用于开支日常办公费、差旅费、物管费和劳务费等;楚财行〔2023〕27号调研专项业务经费50000.00元,用于开支民主党派专项调研的差旅费、办公费、下乡调研租车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8205.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1%。与上年相减少131529.28元,下降16.65%,主要原因是2023年3月退休1人,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6150.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及保障日常运转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126.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3%。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9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机关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083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元,决算为4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元,决算为4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元,支出决算为4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元,决算为4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严格不超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00.00元,下降1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元,下降1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因此“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盟省委及外地州民盟来我单位开展调研和考察座谈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90.00元,比上年减少25825.00元,下降43.47%,主要原因是2023年3月退休1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经费,如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民主同盟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员会资产总额401549.37元,其中,流动资产368108.37元,固定资产33441.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0989.0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793.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
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78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