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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2024年预算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4-0306019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2024年预算公开
  •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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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300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县(市)生态环境规划、参与拟订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本县(市)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本县(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本辖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本县(市)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贵任制。

4、负责提出本县(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中夹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州级财政资金申报和县(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县(市)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本县(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 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等。牵头负责县(市)辖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州生态环境局授权,依法承担授权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本县(市)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任务。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本县(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

1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本县(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投权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夹和省、州、县(市)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做好中夹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 境专项督查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本(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本县(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做好有关生态环境对外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

15、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法规股、自然生态股、污染防治股,所属单位2个,为我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均不独立核算、未独立批复预算。分别是:

1.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2.武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聚焦空气质量优良,强化农业秸秆焚烧、工业废气等治理;聚焦水环境质量提升,集中力量补齐我县水环境短板,3个国控、1个省控断面和2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始终保持100%,无劣Ⅴ类水体和黑臭水体;聚焦巩固土壤环境安全,着力补齐“两污”治理短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行政村、自然村治理率分别达 91.18%、69.5%,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环境监管,完成执法大队标准化建设验收,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按时序进度高质量整改,做好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准备,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3643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6438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2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27329.61元,增加14.94%,主要原因分析1、其他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740000元,2、工资基数变动保险等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64385元,其中:本年收入516438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64385元(本级财力5164385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7329.61元,增加1.72%,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基数变动保险等费用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36438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164385元,其中:基本支出503438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329.61元,增加1.77%,主要原因分析工资基数变动保险等费用增加;项目支出130000元,与上年对比一致,没有变化,主要原因分析财政对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满意,保持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9701.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发放及退休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5102.11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425.61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9876.56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遗属补助发放。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7006.6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4068.1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9424.28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060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2110101行政运行3780461.2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130000元,主要用于监测站各种仪器耗材及办公设备购置。

2210201住房公积金340258.5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项资金。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资金。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此项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5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59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1500元,较上年减少13300元,下降9.8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加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3500元,较上年减少4500元,下降16.0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240人次。

2024年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减少原因是2024年预算严格执行三公经费规定,控制接待人数和规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8000元,较上年减少8800元,下降8.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加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000元,较上年减少8800元,下降8.2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减少主要是单位人员去外地出差多数是乘坐公共交通,公务用车加油量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支出分类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2.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3.“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938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7800元,增长69.87%主要原因分析其他收入县级财政拨款收入1200000元中的大部分金额用于委托业务费、维修维护费用等开支,造成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部门资产总额13035468.11元,其中,流动资产855285.04元,固定资产12176283.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9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4323.9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5715.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

2024年2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300111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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