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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4年预算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4-0306014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预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4年预算公开
  •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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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1800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和州、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州财政局下达南华分局楚财预[2024]8号文件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编制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预算并予以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生态环境规划、参与拟订生态环境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辖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土壤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全县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提出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州级财政资金申报和县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等。牵头负责县辖区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照州生态环境局授权,依法承担授权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全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监测,配合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任务。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专项督查工作。

1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本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级生态环境专项督查工作。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区域环境保护合作,配合做好有关生态环境对外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是州生态环境局派出部门,正科级,共设置4个内设股室:办公室、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态股、宣传法规股。

所属事业单位2个,均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南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扛稳压实抓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协调、整改职能,全面压实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在全县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之间形成齐抓共管、联动协作的工作格局,让南华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2.坚决全面彻底如期安全抓好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反馈剩余问题整改和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联合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按反馈问题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扎实推进整改。

3.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坚持最严格生态标准,以持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优良为目标,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做好龙川江、礼舍江等重点河流生态治理保护,切实提升水质,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

4.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做好环境监测、应急、影响评价、督察、监管执法、排污许可风险防控等各项工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贡献一份力量,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第二个百年奋斗新征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10,144.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10,144.6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0.00元,其他收入500,000.00元。

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 52,252,055.40元,主要原因减少了52,055,700.00元的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其中:污染防治减少50,491,00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减少1,565,700.00元,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收入减少499,000.00元,其他收入增加500,0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96,355.40元,原因是我分局新录用公务员1名,调离职工1名,调入领导1名,退休1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及单位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也随之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10,144.60元,其中:本年收入4,510,144.6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10,144.60元(本级财力4,510,144.6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196,355.40元,原因是我分局新录用公务员1名,调离职工1名,调入领导1名,退休1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及单位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也随之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10,144.6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10,144.60元,其中:基本支出4390144.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96,355.40元,原因是我分局新录用公务员1名,调离职工1名,调入领导1名,退休1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及单位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也随之减少;项目支出12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67,845.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统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支出413,777.1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预算支出91,692.2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及执法大队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44,603.31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站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支出87,514.43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支出7,02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缴费;

“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预算支出3,372,198.0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商品的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110102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预算支出12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监察执法经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305,494.44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510,144.60元,其中:

一是301工资福利支出3,892,304.66元,即:30101基本工资944,052.00元;30102津贴补贴908,778.00元;30103奖金594,084.00元;30107绩效工资464,567.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13,777.13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6,295.60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7,514.43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742.06元;30113住房公积金305,494.44元。

二是302商品和服务支出551,794.90元(基本支出431,794.94元,项目支出120,000.00元),即:30201办公费70,978.00元(基本支出49,388.00元,项目支出21,590.00元);30202印刷费4,000.00元;30205水费5,000.00元;30206电费8,000.00元;30207邮电费24,420.00元;30211差旅费56,010.00元(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26,010.00元);30215会议费3,400.00元(基本支出1,000.00元,项目支出2,400.00元);30216培训费10,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38,000.00元;30218专用材料费40,000.00元(项目支出);30227委托业务费30,000.00元(项目支出);30228工会经费60,086.94元;30229福利费8,4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3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61,7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元。

三是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045.00元,即30302退休费66,045.00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在2024年的部门预算中,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在2024年的部门预算中,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在2024年的部门预算中,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8,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2.8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000.00元,较上年减少7,000.00元,下降15.5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7次,共计接待456人次。

与上年对比减少7,000.00元的原因是: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财力情况历行节减,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元,增长2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5,000.00元,增长2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增加5,000.00元的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预算度部分环境项目资金直接下达县乡相应项目实施单位,项目点增多,监管难度加大,用车量增大。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预算年度本单位未实施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预算单位财政拨款运行经费安排 431,794.94元,其中:30201办公费49,388.00元;30202印刷费4,000.00元;30205水费5,000.00元;30206电费8,000.00元;30207邮电费24,420.00元;30211差旅费基本支出30,000.00元;30215会议费1,000.00元;30216培训费10,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38,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60,086.94元;30229福利费8,4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3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61,7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元。

南华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1,794.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494.94元,增加7.0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分局预算工会经费少于本年度预算工会费,因本年度预算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资产总额6,659,422.96元,其中,流动资产556,173.84元,固定资产5,623,249.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00,000.00元,无形资产18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5,586.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360.66元,为计提折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1800111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华分局2024年预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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