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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融聋儿语训、聋童教育、盲童教育、培智教育为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学校的办学目标是,让每一位残疾学生学习一定的文化知识,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和生活本领,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使他们成为不同层次、不同规格的有用之才。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这一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和州委教育工委、州教育体育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关心支持下,学校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教职员工锐意进取、守正创新,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在教育改革发展、学生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绩。
1.学校持续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干部选拔、项目建设、教师招聘等“三重一大”事项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制定了《楚雄州特殊教育学校作风革命 效能革命10项措施》,大力践行“三化三法”,开展了“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专项行动,以转作风、提效能为工作重点,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支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学校宣传文化阵地管理,确保校园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2.坚持把“四史”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八礼四仪教育、家庭教育和文明校园创建等9大品牌系列教育纳入学生日常教育内容,讲好中国故事,传递红色基因。因材施教开好文化课,依托学校康复就业指导中心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新生入学筛查、评估和安置工作,满足学生个别化教育需求,调整优化康复课程,提升强化康复成效,狠抓“控辍保学”不放松。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抓实学生“五项管理”“双减”“课后服务”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以“健体”为重点,为学生提供多样化课后服务。坚持“职技是关键 融入是目标”的办学理念,坚持上好各类特色职业教育课程,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职业技能提供坚实保障。
3.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持续抓实食堂“六T”管理,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学校食品采购加工等环节流程,严格规范、闭环管理。定期开展食堂大扫除、大整理,不断改善硬件设施,优化场所布局,强化安全管理,规范物品存放,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水平,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为学校安全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4.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一是利用支委会、行政会、教职工大会,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重要论述,“人民教育家”、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最美教师等群体的先进事迹纳入学习内容,以榜样示范引领带动教师立足岗位做奉献。二是常态化开展廉洁警示教育。制定《在“清廉学校”建设中深化廉洁教育的实施方案》,以廉洁教育“十个一”活动为切入点,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系列活动。三是大力选树先进典型,以身边榜样激励作用,引导教职工成长进步。通过师德师风教育的扎实开展,教职工以赤诚之心,奉献之心,仁爱之心投身特殊教育事业的决心更加坚定,行动更加有力。
5.持续抓好教师素质能力提升。积极做好课题申报,持续抓好教师培训,扎实开展校本研修,内容涉及手语、教学教法、师生疫情防控心理健康、学校安全管理等方面,以教学管理目标“九个一”为抓手,开展教师结对帮扶行动,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常态化开展教育教学竞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办,行政办,教务处,德育处,教科室,后勤处,团队少先队,康复就业指导中心,工会妇委会。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个其他事业单位为:楚雄彝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21,159,903.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90,802.23元,占总收入的98.7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69,101.38元,占总收入的1.2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30,298.33元,增长10.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62,223.39元,增长8.6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68,074.94元,增长26,116.96%。
主要原因为:1.学生人数增加11人,生均公用经费增加;2.学生人数增加,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及生活补助资金增加;3.退休教师人数增加3人,单位养老支出增加;4.教育安全管理系统和教室广播系统扩建中央专项资金增加;5.其他收入以自有资金形式下达2022年长期聘用人员工资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21,043,152.75元。其中:基本支出16,532,705.13元,占总支出的78.57%;项目支出4,510,447.62元,占总支出的21.4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11,124.82元,增长9.4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96,395.25元,增长10.69%;项目支出增加214,729.57元,增长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1.学生人数增加11人,公用经费增加;2.学生人数增加,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及生活补助资金增加;3.退休教师人数增加3人,单位养老支出增加;4.教育安全管理系统和教室广播系统扩建中央专项资金支出增加;5.临聘人员工资用自有项目资金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532,705.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485,678.69元,占基本支出的99.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026.44元,占基本支出的0.28%。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596,395.25元,增加10.69%,主要原因是:1.学生人数增加11人,生均公用经费增加;2.退休教师人数增加,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3.州级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在基本支出支付。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10,447.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2年共计发生项目支出17项,其中:(1)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和州级补助资金123,600.00元;(2)2022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省级(第二批)和州级专项资金19,790.00元;(3)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和州级补助资金73,600.00元;(4)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州级(追加)补助资金18,700.00元;(5)2022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省级(第二批)和州级专项资金157,000.00元;(6)2022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省级和州级补助资金43,500.00元;(7)2022年第二批职高学生中央省(第二批)州级助学金免学费专项补助资金12,600.00元;(8)结转2021年营养改善计划(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43,900.00元;(9)特殊教育安全管理系统和教室广播系统扩建中央专项资金1,228,849.54元;(10)2022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助学金及免学费中央专项资金103,400.00元;(11)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公用经费中央专项资金1,725,559.00元;(12)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州级补助资金43,740.00元;(13)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省级专项资金248,895.00元;(14)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第二批)中央直达资金47,000.00元;(15)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第二批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奖补中央资金463,990.00元;(16)捐赠资金已自有资金形式用于2022年长期聘用人员工资项目151,324.08元;(17)2022年州级教师培训(名师工作室)专项资金5,000.00元。
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增加214,729.57元,增加5%,主要原因是:1.人员经费增加;2.学生人数增加,生均公用经费、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增加;3.本年州级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列入基本支出,故比上年减少;4.教育安全管理系统和教室广播系统扩建中央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90,802.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8%。与上年相比增加1,662,223.39元,增长8.64%,主要原因是:1.学生人数增加11人,生均公用经费、生活补助、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增加;2.退休教师人数增加,养老金支出增加;3.教育安全管理系统和教室广播系统扩建中央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6,222,16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5%。主要用于:(1)在职在编职工工资福利支出11,176,037.38元;(2)义务教育阶段、职业高中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支出2,188,554.00元;(3)学生生活补助、助学金补助支出1,336,690.00元;(4)教育安全管理系统和教室广播系统扩建设备购置1,520,879.54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7,12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4%。(1)在职在编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失业保险缴费1,681,935.00元;(2)退休人员经费和工资支出875,188.4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9,699.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61,81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元,支出决算为4,3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元,支出决算为4,3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校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接待次数,降低公务接待标准,未使用完毕的公务接待费退回财政。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630.00元,下降63.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一致,均为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一致,均为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一致,均为0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30.00元,下降63.7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学校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降低公务接待标准,本年其他地州特殊教育学校到我校参观交流次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特殊教育学校资产总额76,529,179.60元,其中,流动资产211,716.40元,固定资产75,958,273.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59,190.07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72,261.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71,694.90元,无形资产减少16,866.72元,流动资产增加116,3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5,46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5,46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5,464.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我部门为所属单位,无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故公开表为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5.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 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现金盘盈收入、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行政单位收回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置换换出资产评估增值等。
二、支出科目
1.事业支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 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
2.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反映单位的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6.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7.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74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