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州本级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等要求,楚雄州财政局对州本级部门上报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进行汇总,现将楚雄州本级(包括州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公开如下:
2022年度,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2,238.73万元,完年初成预算数2,271.66万元的98.6%,较上年决算汇总数2,415.14万元减少176.41万元,下降7.3%。
分项构成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91.36万元,较上年决算汇总数342.32万元减少50.96万元,下降14.9%,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647.38万元的98.9%;较上年决算汇总数1,757.48万元减少128.84万元,下降7.3%,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49辆。公务接待费31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87.53万元的54.2%;较上年决算汇总数315.34万元增加3.39万元,增长1.1%,全年公务接待4,247批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36,241人次(含外事接待0人次)。与2021年度州级“三公”经费各分项决算汇总数相比,除公务接待外,其余各项均下降。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财预〔2022〕12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云办发〔2022〕15号)等规定以及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楚雄州财政局持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预算控制、预算执行约束及动态监控,2022年度“三公”经费呈下降趋势,符合“三公”经费管理和严控一般性支出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