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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情况表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2-0930019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情况表
  •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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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3400101000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

三、年初预算数

第一部分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编发〔2019〕11号)文件明确,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州供销合作社)是全州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为楚雄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州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拟订全州供销合作社合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州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3.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州委、州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县市以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6.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7.指导全州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8.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州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州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10.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州供销合作社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深入推进供销综合改革,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全省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连续第2年获16州市第一名,2018、2019年排16州市第二名。

1.全力确保供销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盯年初省社下达的26项考核任务、州社下达县市供销社的40项考核指标和列入“大比拼”监测考核的7项指标,狠抓工作落实。一是主要经济指标平稳较快增长。据统计,2021年,全州供销系统实现销售总额175.77亿元,同比增长13.58%;实现农产品购进82.6亿元,增长22.1%;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19.95亿元,增长15.78%;销售化肥42.55万吨、有机肥8.65万吨、农药4192吨、农膜5236吨;全州供销系统全资、控股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1.47亿元,增长28.28 %;实现汇总利润945万元,增长8.5 %;实现资产总额2.4亿元,增长9.5 %;实现所有者权益1.55亿元,增长8.34 %。二是重点发展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全州供销系统土地全托管面积达4.57万亩,完成省社下达任务的326.72%;社会化服务面积达19.44万亩次,完成任务的121.47%;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46个,完成任务的131.43%;新建村级基层社32个,完成任务的103.23%;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10个,完成任务的125%;基层社社员人数达3.48万人。全州供销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增长,13项指标在全省供销系统位居前列,省社下达的2021年综合改革重点目标任务全面或超额完成。

2.持续深入推进供销综合改革。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阐明了供销合作事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地位作用,为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厘清了工作思路、指明了发展方向。州供销合作社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经过多方汇报协调,12月,州委州政府下发《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楚办通〔2021〕47号)、州政府下发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21〕5号)两个文件,为全州供销综合改革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和支持。积极争取和做好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准备工作,申报楚雄、双柏、武定3县市争取纳入总社和省社的试点。

3.积极融入全州“三农”发展大局。一是全力保障农资供应。全系统销售化肥42.55万吨、有机肥8.65万吨、农药4192吨、农膜5236吨,各类农资商品库存充足,市场稳定,发挥了农资销售主渠道作用,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二是食用菌产业平稳发展。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全力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实现食用菌总产量11.73万吨,增长8.9%,其中野生菌产量6.36万吨,人工栽培菌产量5.37万吨;实现食用菌产业总产值47.25亿元,其中野生菌总产值达41.99亿元,人工栽培菌总产值达5.26亿元。三是拓展农村电商经营服务。围绕我州打造电子商务示范州部署,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65个,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5.24亿元,增长22.37%。积极组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会,协调运营好“扶贫832平台”,积极整合入驻企业产品资源,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前全州有97家企业、559个产品在“832平台”上线销售,累计实现销售额3020.69万元。四是抓好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省委省政府明确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由供销合作社负责后,州供销合作社切实履行职责,全面掌握全州冷链物流设施的情况,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推进全州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截至2021年,全州累计建成冷库711座、41.5万立方米,有冷藏车74辆,各县市根据需求计划建设冷库199座、28.5万立方米,冷藏车70辆。2020年底以来,向省社上报冷链物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1个,投资68.21亿元,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核后的2021年政府专项债第一批项目清单中,涉及我州的“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计 4个,项目总投资12.55亿元,申请专项债券5.68亿元,围绕在库项目建设,我们及时到有关县市共同研究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

4.扎实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聚焦中央和省、州重要决策部署、重点推进工作,立足供销主要职能,认真分析全省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及我州所处位置情况,确定了7项大比拼目标,对外公开了明确的任务目标、明确的责任领导、明确的责任人,认真开展大比拼季度监测,按季公布任务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完成了向上争取资金的任务;食用菌产业总产值、电子商务销售额、有机肥销售、改造提升基层供销合作社、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5项主责指标全部超额完成大比拼目标任务;成功创建全国农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个,顺利实现了标杆目标;在全省供销系统综合业绩考核获得一等奖的标兵目标,同时也是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的领衔事项圆满实现。

5.认真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供销合作社的安排,成立了工作专班,在认真总结“十三五”发展成就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楚雄州供销改革发展实际,编制完成了《楚雄州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为今后供销改革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6.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扎实推进。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我为开新局作贡献”等活动。扛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制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的工作计划,探索实施了“两单两函两考”工作方法,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半年有督查、年终有考核。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巡视巡察存在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整改工作、省纪委省监委“蹲点式”调研省供销合作社指出问题全面整改和专项整治工作,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整改落实。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双服务”,深入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五年提升行动,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方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州供销合作社办公室被省委省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1名党员干部被州委州政府表彰为“担当作为先进个人”,社机关党支部被州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机关两名党员干部被州直机关工委分别表彰为“州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州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下设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总支办公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会计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人事教育科、监事会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2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1人),比上年度增加2人(2021年新调入2名公务员)。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1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5.13万元,占总收入的97.86%;其他收入15.24万元,占总收入的2.14%。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比2020年度的516.64万元增加193.73万元,增长37.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比2020年度的503.63万元增加191.5万元,增长38.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正常性增资、社会保险缴费和人员增加等因素影响;其他收入比2020年度的13.01万元增加2.23万元,增加17.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正常性增资、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增加和食用菌产业发展经费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1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25万元,占总支出的77.88%;项目支出157.12万元,占总支出的22.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比2020年的516.64万元增加193.73万元,增长37.49%。其中:基本支出比2020年的407.81万元增加145.44万元,增长35.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正常性增资、社会保险缴费和人员增加等因素影响;项目支出比2020年的8.83元增加148.29万元,增长1679.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较2020年新增了供销合作发展基金100万元,新增两批安可设备替代工程项目。

2021年没有结转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3.25万元。比2020年的507.81万元增加45.44万元,增长8.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受政策性增资和人员增加等因素影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7.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12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比2020年的8.83万元增加148.29万元,增长1679.39%。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2021年较2020年新增了供销合作发展基金100万元和新增两批安可设备替代工程项目。2021年具体项目支出是:

⒈财政注入供销发展基金100万元;

2.安可替代工程第一次工程款17.57万元

3.安可替代工程第二次工程款39.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6%。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支出比2020年度的503.63万元增加191.5万元,增长38.02%。主要原因是正常性增资、社会保险缴费和人员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16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01.99万元,抚恤金3.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经费支出33.21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50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1%。主要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346.2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7.12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万元,支出决算为3.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没有增减变化。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的3.96万元减少0.26万元,下降6.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下降18.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开展厉行节约,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万元,占67.57%;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占32.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1年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一样,我社多年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持平,没有增减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供销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单位多年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42万元,与2020年度的50.50万元对比增加0.08万元,增长0.16%,主要原因是受人员增加等政策性影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82.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08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65.14万元,累计折旧106.9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8.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原值0.65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0.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35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27.1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42.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州供销合作社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初预算数

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监督索引号53230003400101111



附件:楚雄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决算公开表2022111504291767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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