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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情况表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2-0929112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情况表
  •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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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753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楚编办发[2019]15号的通知要求成立了楚雄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文件明确规定了楚雄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协调全州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县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开展公共服务,组织开展科技统计,依法对外开展科技咨询、项目策划、科技中介服务与科技统计服务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参加党史学习教育,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始终把抓好理论学习作为成果转化中心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提高思想政治水平的重要途径,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参加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等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楚雄治理通”APP等学习平台,利用单位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按照党史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和安排,认真学习领会“四本书”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党代会和州十次代表大会精神,深入学习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改革开放新时期历史、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和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加强理论武装,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以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提升领导班子的素质和本领。今年以来,中心班子成员圆满完成云岭先锋、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任务,中心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网上学习平台使用率达100%,平均学分达4500分以上。

(2)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中心内部管理。

严格落实局党组工作部署,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成果转化中心管理水平。一是制定了《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统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2021年以来,召开会议1次,专题学习传达和研究安排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按照州人社局人员招录的相关程序,对2020年12月聘用的3名工作人员开展年底考核,并记录归档。三是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排查。紧紧围绕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扎实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填报《楚雄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廉政风险防控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在查找风险防控点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原因及其表现形式,并制定对应的具有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不断增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从源头上防控风险,防患于未然。四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中心与局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要求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积极参加局机关开展的党风廉政教育。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警醒和警示领导班子成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021年以来接受州科技局主要领导“两个责任”专题约谈2次,分管领导落实“两个责任”专题谈话2次。

(3)围绕中心大局,扎实抓好成果转化中心职能工作

一是抓好研发投入统计及相关工作。根据2019年全省全州经费投入及投入占比情况重新修改完善楚雄州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20—2025年)相关指标,草拟《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州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下发县市及相关科研院所,按省厅通知要求及时限,3月10日前完成了2020年全州51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统计工作,9月30日前,完成全州县市和州本级2021年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调查工作。上报2021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27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6083万元。为做好2021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名录清单核定和增补工作,积极与州委编办对接,排查全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筛选符合新增纳统条件的州县两级事业单位,进行入户宣传动员,政策宣传,经过努力共计增加新入库单位12家,并指导新增加单位按省厅规定时间完成机构核订单的填报工作,截至目前完成全州61家科学研究何技术服务非企业单位的验收上报工作。完成全州10县市成果转化中心人员机构配置情况开展摸底统计。按照州政府开展“四万三进”工作及《关于帮扶企业做好2020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局领导带队到大姚、姚安、南华、双柏四个县深入各县重点企业开展研发投入统计工作调研指导,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困难。按照科室职能职责及大比拼工作要求提出成果转化中心标兵标杆指标和履职担当指标。按要求参加了在玉溪组织的全省研发投入工作培训班,完成了2021年研发前三季度的季度监测填报审验工作。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要求,中心承担着2个标杆指标中的“2020年全州科研院所研发投入排全省前列”指标,按照省厅科技统计中心反馈,2020年楚雄州排名全省第4位,圆满完成既定目标。二是做好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相关工作。照局统一安排到省厅汇报,对接楚雄州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项目。按省云科院《2021浦江创新论坛-全球技术转移大会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馆展品征集的通知》要求,做好摩尔农庄和爱尔发2家公司报送参展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办公室及财务办理新聘用人员及调入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工作,多次到财政、人社、银行、便民服务中心等地办理业务,确保中心人员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三是积极配合科技合作科做好2021沪滇科技成果对接交流活动,参与方案的修改审定,制作《2021沪滇科技成果对接交流活动经费预算》,负责做好活动科技成果宣传展板的征集整理,重大项目和拟签约项目的征集,组织筹备沪滇科技合作项目对接交流视频会,为全州25家有科技需求的企业与上海方牵线搭桥,建立联系。做好《上海大学 云南省楚雄州科学技术局促进智能制造成果转化应用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相关工作。举办2021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暨科技成果转化业务培训班。全州10县市和高新区科技行政管理人员,州属高校、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成果转化工作近90人参加培训。培训班着重从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管理、科技金融新政和成果转化政策入手,5位老师通过解读云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科技成果转化财政资金奖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政策措施,从宏观角度分析现行的科技创新政策,又从具体的项目申报和流程、项目监督管理和科研诚信建设、技术合同登记实务、科技成果转化路径的探索和实践进行了专题辅导。做好成果转化中心2021年追加工作经费和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按照财政要求,12月23日前规范完成成果转化中心办公家具购置,办公用品采购和大姚县昙华乡小兴场村当归新品种引进和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试验示范工作经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内设机构1个,为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53.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因该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2021年才有经费发生,无法与上年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5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8万元,占总支出的81.36%;项目支出9.99万元,占总支出的18.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因该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2021年才有经费发生,无法与上年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58万元。因该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2021年才有经费发生,无法与上年对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0%。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0.5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9万元,因该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2021年才有经费发生,无法与上年对比。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大姚县昙华乡小兴场村当归新品种引进和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试验示范,现绿色当归规范化种植示范建设面积70亩,100元/亩,支付大姚恒远饮片公司当归种苗款7万元。

(2)用于购买办公用品0.28万元,

(3)购买办公设备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因该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2021年才有经费发生,无法与上年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等;项目支出的专项业务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都为0.00万元,因该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2021年没有预算“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无法与2020年相比,原因是该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该单位为2021年新成立单位,2021年没有预算“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该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一致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资产总额2.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2.6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8

0.00

2.68

0.00

0.00

0.00

2.68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三)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275301111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科技成果转化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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