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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情况表

  • 索引号:1153230001516741X8-/2022-0929102
  • 公开目录:州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财政局
  • 标题: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情况表
  •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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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10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州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职责;建立并管理全州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统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数据的审核、汇总和测算,考核工作的协调、数据收集、监测结果的抽查和复核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州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州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州委、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州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州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县市管理县市统计局长和副局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县市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和州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楚雄州统计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帮助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省统计局工作安排,植根州情,遵循规律,守正创新,更加有力、更加全面地服务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1.统计改革更加深入。一是制定楚雄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改革任务,突出楚雄州统计工作特点,压实责任,推动落实。二是根据《2021年云南省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进入季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的基础指标增加到47项的变动情况,加强对县市、部门的指导对接,确保数据及时、准确、有效。开发完善州级下算县级GDP核算程序,提高分县市GDP核算数据审核反馈的效率和透明度,提升州级对县市的业务指导能力和核算数据公信力。三是制定《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监测实施方案》,开展绿色发展评价统计监测基础性工作。率先在全省开展十县市年度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工作。开展州县级能耗核算工作情况摸底调查,做好碳排放基础指标测算,为高质量推进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提供了优质的统计数据保障。

2.统计分析服务更加优质。一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围绕打造“三张牌”、推进“一极两区”建设目标,积极做好行业、产业统计数据调查等工作,加强数据分析解读,为各级党政领导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全年报送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统计专报27篇(被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0篇),分析材料16篇,统计分析55期。二是落实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围绕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重点任务、重点目标进行监测,按月做好分析研判。全年形成统计上报数日报38个,统计分析材料123篇,统计调研报告13篇,统计信息70篇。三是全力打造“数据楚雄”APP等统计服务产品,及时反映全州经济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为党委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统计数据服务。截至目前,“数据楚雄”APP运转正常,手机客户端注册用户3752人,州级后台添加数据174452笔,有45753次浏览记录。

3.统计法制建设更加扎实。一是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借业务培训、企业调研、国家安全宣传日、统计开放日等契机,全方位、多形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大规模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营造依法管统治统良好氛围。在9月26日举办的“楚雄州2021年依法统计专题培训班”上,省局领导、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为全州10县市的副县市长、统计局长、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州统计局全体干部职依法统计专题辅导,有力推进了党政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的落实。二是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制度办法,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年初以来,完成42户联网直报企业单位和1个乡(镇)检查任务,其中责令改正13户。组织并指导10县市统计局检查166户联网直报企业单位和3个乡(镇),其中责令整改4户。将4户工业企业抽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进行公示。

4.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一是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及时修改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二是严格执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办法,加大对企业及单位的服务指导力度,提高数据报送质量。三是积极配合省局各处分月、分季度开展服务业、工业、农业数据核查工作,年初以来,到10县市8个乡镇10个村委会94户企业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发出数据质量查询书1份,对10户支撑材料不足企业、1户行业划分错误企业、1户瞒报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5.统计基层基础更加巩固。一是把2021年确定为“统计基层基础巩固提升年”,制定重点帮扶指导县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方案,派出3个帮扶指导小组,深入企业和单位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和“统计宣传、统计服务、统计培训进市场主体”活动,指导基层、部门、联网直报企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共深入企业及单位248户次,发现问题118个,听取意见建议77条,形成调研报告12个。二是加强统计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在参加省统计局各类业务培训的同时组织开展县市统计培训。全年开展统计讲堂9场次,业务培训31场次,参训1674人次。10县市举办乡镇、村及统计调查单位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进党校等统计业务培训70多场次,参训3300多人次。

6.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成绩斐然。完成2010年至2020年每年常住人口和城镇化率修订、审核及后续资料开发,完成行业职业编码、数据汇总、分析和发布等工作,准确为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提供科学依据。

7.统计人才队伍更加壮大。拓宽干部选拔任用渠道,严格程序,选拔任用实职正科1名、实职副科1名,选调公务员1名,公开遴选公务员1名,公开招考录用优秀高校毕业生3名。修订完善《楚雄州统计局综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楚雄州统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试行)》,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8.统计事业党的建设更加有力。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不断在学党史 、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上取得实效。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场次,专题读书班2期,专题党课9场次,交流发言70余人次,党务知识培训2期,专题组织生活会2场次,撰写心得体会190余篇。开展“红色故事大家讲”35场次,走访群众和企业437户次,为企业及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58个。二是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楚雄实践活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六项纪律”,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全年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1次,“两个责任”约谈32人次,廉政提醒谈话75人次,开展家风建设主题教育30人次,通报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例36起,到楚雄监狱开展现场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是: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

内设10个行政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综合分析研究科、农村社会经济科、工业投资统计科、能源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社会科技统计科;2个事业中心,分别是统计信息中心和普查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179.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9.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的1,244.89万元对比减少65.18万元,下降5.2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在职职工退休后,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减少;二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项目经费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18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2.20万元,占总支出的84.00%;项目支出189.02万元,占总支出的16.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的1,244.92万元对比减少63.70万元,下降5.12%,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在职职工退休后,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2.20万元。与上年的1,015.24万元对比减少23.04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职工退休后,工资支出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99.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3.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人员经费年人均支出20.43万元,比上年的20.20万元增加0.23万元,增长1.14%,主要原因是2021年1名离休干部病逝,抚恤金支出增加22.4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年人均支出2.12万元,比上年的2.40万元减少0.28万元,下降11.67%,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中的业务培训经费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02万元。与上年的229.69万元对比减少40.67万元,下降17.71%,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项目经费预算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实施楚雄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支出工作经费69.00万元。

2.实施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度调查支出经费16.00万元。

3.印发《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报告》《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楚雄州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统计快报》、编印出版《楚雄统计年鉴》等支出经费30.00万元。

4.实施统计专网运行维护及租用项目支出经费15.00万元。

5.实施涉密设备购置项目支出经费57.51万元经费。

6.实施业务会议和党建活动室修缮项目支出1.5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9.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上年的1,244.89万元对比减少65.18万元,下降5.24%,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在职职工退休后,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730.72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79.4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7.51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6.25%;专项统计业务支出46.00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5.00%;统计管理15.00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1.63%;专项普查活动支出69.00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7.50%;事业运行支出1.29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0.14%。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7.84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57.6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41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的42.31%。

3.卫生健康(类)支出5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8.12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63.9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51万元,占卫生健康(类)支出的36.07%。

4.住房保障(类)支出48.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8.31万元,占住房保障(类)支出的10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5万元,支出决算为7.46万元,完成预算的86.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预算的78.9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对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预判不足,预算时参照正常年度测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65万元,增长9.54%,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公务接待支出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5万元,增长17.06%,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省局检查、调研、指导人员少,县市工作汇报来人少,1-12月接待54批次458人次;而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缓解后,接待支出趋向正常省局检查、调研、指导人员增加,县市工作汇报来人增加。1-12月接待70批次518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占40.21%;公务接待费支出4.46万元,占59.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办理日常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市统计部门到我单位汇报工作和上级统计部门到我单位检查、调研、指导工作的公务接待。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11万元,与上年的107.68万元对比比减少14.5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单位组织业务培训减少,培训费支出减少;二是本年的出差补助大部分发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差旅费在项目支出中核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如下:

1.办公费支出11.82万元,与上年的10.87万元对比增加0.95万元,主要原因是用办公费缴交了残疾人保障金1.11万元;

2.电费支出3.31万元,与上年的3.00万元对比增加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区增加了疫情防控测温设备和保密设备,办公用电增加;

3.邮电费支出1.87万元,与上年的1.35万元对比增加0.52万元,主要原因是邮寄的公文、统计资料数量增加,邮电费支出增加;

4.差旅费支出2.25万元,与上年的7.04万元对比减少4.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的出差补助大部分在项目支出中列支;

5.维修费(护)支出2.00万元,与上年的2.00万元对比持平;

6.会议费支出0.59万元,与上年的0.11万元对比增加0.4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年度统计工作会议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本年的会议正常召开后支出增加;

7.培训费支出1.25万元,与上年的9.24万元对比减少7.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中的业务培训经费支出减少;

8.公务接待费支出4.46万元,与上年的3.81万元对比增加万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省局检查、调研、指导人员少,县市工作汇报来人少,而今年疫情缓解后,公务接待趋向正常;

9.劳务费支出5.26万元,与上年的6.92万元对比减少1.6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减少了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

10.工会经费支出10.66万元,与上年的11.49万元对比减少0.8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年初在岗职工比上年同期少,按政策上解州总工会支出减少;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0万元,与上年的3.00万元对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公务用车;

12.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4.99万元(包含在职职工车改补贴),与上年的46.89万元对比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单位正常(提前)退休5人,今年9月调入、招录人员才到岗,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减少,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减少;

13.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6万元,与上年的1.97万元对比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用于疫情防控用品购买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资产总额218.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63万元,固定资产191.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8.60

26.63

191.97

0.00

0.00

0.00

191.97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19万元,比上年的114.41万元减少12.22万元,下降10.68%, 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结束后,购买普查物资支出减少。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95万元,比上年的67.81万元减少5.86万元,下降8.64%, 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结束后,购买普查物资支出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的0.00万元持平;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24万元,比上年的46.60万元减少6.36万元,下降13.65%,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结束后,印刷资料支出减少。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八、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1001111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情况附表(附表10-附表12).xls 附件:楚雄彝族自治州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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